伏义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伏
义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
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5月 | 12日 | 19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四月 | 十五日 | 戌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辛巳 | 辛巳 | 戊戌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金火 | 金火 | 土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伏】伏是一个寓意深刻的字,在起名时可以代表谨慎、坚定、守护、耐心、勇气和进取,为人生加持一份美好的寓意。
【义】用于起名时,义可以代表正义、忠诚、必然、友谊、勇气和信仰等美好品质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---|---|---|---|
伏 | 伏 | 6 | 水 |
义 | 義 | 3 | 木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---|---|---|---|---|
【7】 | 【19】 | 【22】 | 【10】 | 【28】 |
【金】 | 【水】 | 【木】 | 【水】 | 【金】 |
【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七政之数)七政之数,精悍严谨,天赋之力,吉星照耀。 (吉)
(秋草逢霜)秋草逢霜,困难疾弱,虽出豪杰,人生波折。 (凶)
(多难) 风云蔽日,辛苦重来,虽有智谋,万事挫折。 (凶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承受祖辈或上级提拔获得意外成功,但有家庭不和或病弱短寿之虑。 (凶)
读音:fú |
繁体:伏 |
笔画:6 |
部首:亻 |
伏字是什么意思:伏一般指俯伏,趴下;也指承认错误,认罚,隐藏,隐匿,屈服等含义。 |
|
伏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房六切,音服。偃也。【禮·曲禮】寢毋伏。 又【廣韻】匿藏也。【書·大禹謨】嘉言罔攸伏。【詩·小雅】潛雖伏矣。【史記·樂書】羽者嫗伏,毛者孕鬻。【前漢·趙廣漢傳】發奸摘伏如神。 又屈服也。【左傳·隱十一年】許旣伏其罪矣。 又三伏。【史記·秦本記】秦德公二年初伏。【註】六月三伏之節。始自秦德公。周時無伏。【釋名】伏者,金氣伏藏之日也。金畏火,故三伏皆庚。四氣代謝,皆以相生。至立秋以金代火,故庚日必伏。【註】夏至後三庚爲初伏,第四庚爲中伏,立秋後初庚爲末伏。 又姓。漢有伏勝,伏隆。【氏族博考】伏宓同出伏羲氏。漢伏生,晉書作宓生。又乞伏,外國姓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扶富切,浮去聲。禽覆卵也。【古今注】燕伏戊己。【前漢·五行志】丞相府史家雄雞伏子。 又【集韻】鼻墨切。與匐通。【史記·范雎傳】膝行蒲伏。 又叶必歷切,音壁。【賈誼·鵩賦】禍兮福所倚,福兮禍所伏。憂喜聚門兮。吉凶同域。 |
|
伏字来源解释:出自清代袁枚的《随园记》:后三十年,余宰江宁,园倾且颓弛,其室为酒肆,舆台嚾呶,禽鸟厌之不肯妪伏,百卉芜谢,春风不能花 |
读音:yì |
繁体:義 |
笔画:3 |
部首:丶 |
义字是什么意思:义指合宜的道德、行为或道理;善、美、楷模。 |
|
义字详解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宜寄切,音議。【說文】己之威儀也。从我羊。【註】臣鉉等曰:與善同意,故从羊。【釋名】義,宜也。裁制事物,使各宜也。【易·乾卦】利物足以和義。又【說卦傳】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 又【容齋隨筆】人物以義爲名,其別最多。仗正道曰義,義師,義戰是也。眾所尊戴曰義,義帝是也。與衆共之曰義,義倉,義社,義田,義學,義役,義井之類是也。至行過人曰義,義士,義俠,義姑,義夫,義婦之類是也。自外入而非正者曰義,義父,義兒,義兄弟,義服之類是也。衣裳器物亦然。在首曰義髻,在衣曰義襴,義領之類是也。合眾物爲之,則有義漿,義墨,義酒。禽畜之賢者,則有義犬,義烏,義鷹,義鶻。 又義渠,戎國地。【史記·秦本紀】伐義渠,虜其主。【註】寧廣二州,春秋及戰國時爲義渠,戎國之地也。 又姓。【前漢·酷吏傳】義縱,何東人。 又與誼同。【前漢·董仲舒傳】漸民以仁,摩民以誼。 又與儀通。【前漢·鄒陽傳】使東牟朱虛東褒義父之後。【註】應劭曰:邾儀父也。師古曰:義讀曰儀。 又與宜同。【韻補】周官凡殺人而義者,史記君義嗣,?魚羈切。 又【韻補】叶牛何切。周官註:儀作義,古皆音俄。古文尚書:無偏無陂,遵王之義。陂音坡。◎按說文在我部。今從正字通倂入。 |
|
义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左思的《三都赋》:于辞则易为藻饰,于义则虚而无徵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|
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|
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