伯令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伯
令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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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5月 | 6日 | 15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四月 | 初九日 | 申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辛巳 | 乙亥 | 甲申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金火 | 木水 | 木金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伯】伯这个字意味着领袖、传承、权力、相互扶持、尊贵和亲密,可以为人起到美好的寓意。
【令】令这个字代表了指挥、命令、仁德之治、权威尊严、光明正义、引领潮流以及清明廉洁等美好寓意,可以用于起名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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伯 | 伯 | 7 | 水 |
令 | 令 | 5 | 火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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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8】 | 【12】 | 【14】 | 【10】 | 【21】 |
【金】 | 【木】 | 【火】 | 【水】 | 【木】 |
【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八卦之数)八卦之数,乾坎艮震,巽离坤兑,无穷无尽。 (吉)
(破兆) 家庭缘薄,孤独遭难,谋事不达,悲惨不测。 (凶)
(掘井无泉)无理之数,发展薄弱,虽生不足,难酬志向。 (凶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成功运被压抑,不能有所伸张,徒劳无功,身心过劳而病弱,尤其易患脑溢血、心脏麻痹等疾病。 (凶)
读音:bó |
繁体:伯 |
笔画:7 |
部首:亻 |
伯字是什么意思:伯:指兄弟间的排行伯是老大。比喻不相上下的人或事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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伯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正韻】?博陌切,音百。【說文】長也。【釋名】父之兄曰伯父。伯,把也,把持家政也。 又兄曰伯。【詩·小雅】伯氏吹塤。 又第三等爵曰伯。又【周禮·春官】大宗伯之職,以九儀之命,正邦國之位,九命作伯。【註】上公有功德者,加命爲二伯,得征五侯九伯者。【疏】公羊傳,自陝以東,周公主之。陝以西,召公主之。是東西二伯也。言九伯者,九州有十八伯,各得九伯,故云九伯也。 又婦人目其夫曰伯。【詩·衞風】伯也執殳。 又馬祖,天駟,房星之神曰伯。【詩·小雅】旣伯旣禱。【註】以吉日祭馬祖而禱之。 又鳥名。【左傳·昭十七年】伯趙氏,司至者也。【註】伯趙,伯勞也。 又姓。益之後。春秋時有伯宗,伯州犂。 又同陌。【史記·酷吏傳】置伯格長。【註】言阡陌村落皆置長也。 又【正韻】必駕切。同霸。五伯,齊桓,晉文,秦繆,宋襄,楚莊也。伯叔伯長之義,後人恐與侯伯字溷,故借霸字別之。 又叶蒲各切,音博。【詩·大雅】王錫申伯。叶下蹻濯。 又叶壁益切,音必。【史記·敘傳】維弃作稷,德盛西伯。 又叶博故切,音布。【揚雄·解嘲】子胥死而吳亡,種蠡存而越伯。五羖入而秦喜,樂毅出而燕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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伯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的《蒿里》:鬼伯一何相催促,人命不得稍踟蹰 |
读音:lìnɡ |
繁体:令 |
笔画:5 |
部首:人 |
令字是什么意思:令:本义为发布命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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令字详解:【集韻】【正韻】?力正切,零去聲。律也,法也,告戒也。【書·囧命】發號施令,罔有不臧。【禮·月令】命相布德和令。【周禮·秋官】士師掌士之八成,四曰犯邦令,五月撟邦令。 又三令。【前漢·宣帝紀】令有先後,有令甲,令乙,令丙。 又縣令。漢法,縣萬戸以上爲令,以下爲長。 又時令,月令,所以紀十二月之政。 又善也。【詩·大雅】令聞令望。【左傳·成十年】忠爲令德,非其人猶不可,况不令乎。 又姓。 又【集韻】郞丁切【正韻】離呈切,?音零。厮役曰使令。 又丁令,地名。見【前漢·張湯傳】。或作丁零。又令狐,亦地名。 又令狐,複姓。 又【詩·齊風】盧令令。【註】盧,田犬。令令,犬頜下環聲。 又與鴒通。【詩·小雅】脊令在原,兄弟急難,卽鶺鴒鳥。 又令適,甓也。與瓴甋同。 又【集韻】郞定切,音笭。令支,縣名。在遼西。 又【廣韻】力延切【集韻】陵延切,?音連。亦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金城郡有令居縣。 又【集韻】盧景切,音領。官署之長。 又叶呂張切,音良。【韓愈·谿堂詩】凡公四封,旣富以强。謂公吾父,孰違公令。叶下邦。 【說文】載卩部。从亼从卩。發號也。【徐曰】亼卽集字,人而爲之節制。會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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令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欧阳修的《秋声赋》:其触于物也,鏦鏦铮铮,金铁皆鸣;又如赴敌之兵,衔枚疾走,不闻号令,但闻人马之行声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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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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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