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力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原
力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
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6月 | 10日 | 14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五月 | 十五日 | 未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壬午 | 庚戌 | 癸未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水火 | 金土 | 水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原】原意为起源、根基,寓意深远,象征着纯净自然、清新雅致、源远流长、始终如一和延续传承的美好品质。
【力】力这个字寓意多样,既代表外在的能力和潜能,也涵盖内在的信念和精神力量,让人不断进取,超越自我,是一个积极向上的名字寓意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---|---|---|---|
原 | 原 | 10 | 土 |
力 | 力 | 2 | 火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---|---|---|---|---|
【11】 | 【12】 | 【11】 | 【10】 | 【21】 |
【木】 | 【木】 | 【木】 | 【水】 | 【木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吉】 |
(旱苗逢雨)万物更新,调顺发达,恢弘泽世,繁荣富贵。 (大吉)
(旱苗逢雨)万物更新,调顺发达,恢弘泽世,繁荣富贵。 (大吉)
(掘井无泉)无理之数,发展薄弱,虽生不足,难酬志向。 (凶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性情温厚平静,一般与同事和朋友的关系好,并具有努力奋斗不屈不挠的精神,若先天条件不忌木者,这是良好配置。若是女性,易陷孤独。 (吉)
读音:yuán |
繁体:原 |
笔画:10 |
部首:厂 |
原字是什么意思:原:指最初的,开始的;宽容;平坦。 |
|
原字详解:〔古文〕???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愚袁切,音元。【說文】高平曰原,人所登。【爾雅·釋地】大野曰平,廣平曰原。【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】辨其山林澤墳衍原隰之名物。【禮·月令】孟夏,令野虞出行田原,爲天子勞農。又【前漢·食貨志】農漁商賈四者,衣食之原。【董仲舒傳】道之大,原出於天。【司馬相如傳】爾陿游原。【註】孟康曰:原,本也。又【爾雅·釋言】原,再也。【疏】重再也。【易·比卦】原筮元永貞。【朱傳】必再筮,自審有元善長永正固之德。【禮·文王世子】命膳宰曰:末有原。【註】末,勿也。謂所食之餘,不可再進也。【前漢·禮樂志】以沛宮爲原廟。【註】師古曰:原,重也。言已立正廟,更重立也。又【韻會】推原也。【易·繫辭】原始要終。【前漢·薛宣傳】原心定罪。【註】師古曰:原,謂尋其本也。【管子·戒篇】春出,原農事之不本者,謂之遊。【註】原,察也。又宥罪曰原。【晉書·潘岳傳】會詔原之。又通作源。【前漢·食貨志】猶塞川原爲潢洿也。【註】師古曰:原,謂水泉之本也。又姓。【廣韻】孔子弟子有原憲。【前漢·趙廣漢傳】潁川大姓原褚。【註】原褚,二姓也。又州名。【韻會】漢高平縣,魏爲鎮州,又攺原州。又【韻補】叶虞雲切。【史記·敘傳】懷王客死,蘭咎屈原。好諛信讒,楚幷于秦。 |
|
原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班昭的《东征赋》:食原武之息足,宿阳武之桑间 |
读音:lì |
繁体:力 |
笔画:2 |
部首:力 |
力字是什么意思:力本义是体力、力气、力量。常见的组词有动力、能力、活力。 |
|
力字详解:〔古文〕?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林直切,陵入聲。【說文】筋也。象人筋之形。【徐曰】象人筋竦,其身作力,勁健之形。【增韻】筋,力氣所任也。【禮·聘義】日幾中而後禮成,非强有力者不能行也。又【曲禮】老者不以筋力爲禮。又【韻會】凡精神所及處,皆曰力。【孟子】聖人旣竭目力焉,旣竭耳力焉。又【韻會】物所勝亦曰力。【家語】善御馬者均馬力。【杜甫·張旭草書詩】溟漲與筆力。又勤也。【書·盤庚】若農服田力穡,乃亦有秋。【前漢·司馬遷傳】力誦聖德。【註】師古曰:力,勤也。又【禮·坊記】食時不力珍。【註】力,猶務也。又【後漢·銚期傳】身被三創,而戰方力。【註】力,苦戰也。又病甚曰力。【唐書·汲黯傳】臣犬馬病力。又爲人役者曰力。【晉·陶潛·與子書】遣此力,助汝薪水之勞。又姓。【韻會】黃帝佐力牧之後。又【韻補】叶力蘖切,苓入聲。【蘇軾·香積寺詩】此峯獨蒼然,感荷祖佛力。幽光發中夜,見者惟木客。 |
|
力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曹操的《蒿里行》:军合力不齐,踌躇而雁行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|
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|
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