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讨凡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官
讨
凡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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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5月 | 9日 | 8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四月 | 十二日 | 辰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辛巳 | 戊寅 | 丙辰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金火 | 土木 | 火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官】取名为官,代表权威、公正、聪明、有实力、才干,具有廉洁奉公、勇敢坚定和容忍包容的品格,用于起名能够引领自己走向职场成功。
【讨】讨这个字代表着追求正义、求取同意、友善礼貌、寻找解决办法、强烈要求和取得交情的美好寓意。
【凡】凡意味着平凡、努力和真诚,鼓励人们珍惜自己所拥有的,尊重他人,超越欲望,预见未来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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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 | 官 | 8 | 木 |
讨 | 討 | 5 | 火 |
凡 | 凡 | 3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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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9】 | 【18】 | 【13】 | 【4】 | 【21】 |
【水】 | 【金】 | 【火】 | 【火】 | 【木】 |
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大成之数)大成之数,蕴涵凶险,或成或败,难以把握。 (凶)
(春日牡丹)才艺多能,智谋奇略,忍柔当事,鸣奏大功。 (大吉)
(铁镜重磨)权威显达,博得名利,且养柔德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四象之数)四象之数,待于生发,万事慎重,不具营谋。 (凶)
虽有成功运,但其基础不稳,有眼前之灾祸,因过劳而致肺病,属急变急死的配置。 (凶)
读音:ɡuān |
繁体:官 |
笔画:8 |
部首:宀 |
官字是什么意思:官1、指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,如官署。2、指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,如感官,器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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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字详解:〔古文〕?【唐韻】古丸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沽歡切,?音觀。【說文】吏事君也。【玉篇】宦也。【論語·撰考】黃帝受地形,象天文,以制官。【周禮·天官疏】上古以雲鳥紀官,六官之號見於唐虞,堯育重黎之後,羲氏和氏之子,使掌舊職天地之官。其時官名,蓋曰稷曰司徒,是天官稷也,地官司徒也。又分命仲叔,使掌四時之官,春爲秩宗,夏爲司馬,秋爲士,冬爲共工。共工,冬官也。合稷與司徒,是六官之名見也。夏之官百有二十,公卿大夫元士,具列其數,殷之官二百四十,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,故曰設官分職,以爲民極。 又【增韻】職也,使也,公也。【書·咸有一德】任官惟賢材。【禮·王制】論定然後官之。又【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】六命賜官。【註】謂自置其臣屬,治家邑也。 又朝廷治事處曰官。【禮·玉藻】在官不俟屨。【註】趨君命也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學者所學之官也。 又事也。【禮·樂記】禮樂明備,天地官矣。【疏】官猶事也,謂各得其事也。 又身有五官。【孟子】耳目之官,不思而蔽於物。【又】心之官則思,思則得之。 又姓。又複姓。三氏,晉王官氏,魯亓官氏,楚上官氏。 又與管通,宋元邊徼所司曰掌管,今爲土司長官。 又叶古元切,音涓。【崔駰·大理箴】嗟兹大理,愼於爾官。賞不可不思,斷不可不虔。 【說文】从宀从㠯。㠯猶衆也,與師同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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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刘彻的《李夫人赋》:饰新官以延贮兮,泯不归乎故乡 |
读音:tǎo |
繁体:討 |
笔画:5 |
部首:讠 |
讨字是什么意思:讨:用言论和法度进行处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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讨字详解:【唐韻】他皓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土皓切,?叨上聲。【說文】治也。从言从寸。【徐曰】寸,法也。奉辭伐罪,故从言。會意。【書·臯陶謨】天討有罪。【疏】討治有罪,使之絕惡。【左傳·宣十二年】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。【註】討,治也。 又【廣韻】誅也。【類篇】殺也。【正韻】訶也。又除也。【公羊傳·隱四年】其稱人何,討賊之辭也。【註】討者,除也。 又【玉篇】去也。【禮·禮器】君子之于禮也,有順而討也。【疏】順序而稍去之也。 又【類篇】求也。【?韻】探也。【正韻】尋也。【論語】世叔討論之。【註】討,尋究也。【後漢·王充傳】討摘物情。【三國志·袁紹與公孫瓚書】尋討禍源。 又雜也。【詩·秦風】蒙伐有苑。【傳】蒙,討羽也。【箋】討,雜也。畫雜羽之文于伐。 又官名。【舊唐書·職官志】貞元末,置招討使。【金史·百官志】招討司使招懷降附,征討攜離。 又叶他口切,偸上聲。【焦氏·易林】三絲綰弩,無益于輔。城弱不守,郭君受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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讨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班彪的《北征赋》:嘉秦昭之讨贼,赫斯怒以北征 |
读音:fán |
繁体:凡 |
笔画:3 |
部首:几 |
凡字是什么意思:凡凡字本义铸造器物的模子。引申义凡是一切,表示概括;另外也指平常的,不出奇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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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符咸切,音帆。【說文】最括也。【玉篇】非一也。【廣韻】常也,皆也。【正韻】大槪也。又【前漢·揚雄傳】請略舉凡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【杜預·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又【玉篇】計數也。【前漢·石奮傳】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【小宰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又輕微之稱。【廣韻】凡,輕也。【孟子】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【春秋·隱七年】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周公凡伯之後。又叶符筠切。【崔駟達旨】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【註】凡,常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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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来源解释:出自清代袁枚的《随园记》:凡江湖之大,云烟之变,非山之所有者,皆山之所有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