巨司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巨
司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
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5月 | 10日 | 2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四月 | 十三日 | 丑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辛巳 | 己卯 | 乙丑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金火 | 土木 | 木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巨】巨这个字代表着强大、高大、能力及成功等寓意,是一个非常适合用于起名的字。
【司】司这个字在起名时可以寓意权威、公正、智慧、勤勉和方向感等美好内涵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---|---|---|---|
巨 | 巨 | 4 | 木 |
司 | 司 | 5 | 金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---|---|---|---|---|
【6】 | 【10】 | 【14】 | 【10】 | 【19】 |
【土】 | 【水】 | 【火】 | 【水】 | 【水】 |
【半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六爻之数)六爻之数,发展变化,天赋美德,吉祥安泰。 (半吉)
(破兆) 家庭缘薄,孤独遭难,谋事不达,悲惨不测。 (凶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成功运被压抑,不能有所伸张,徒劳无功,身心过劳而病弱,常有不满,易陷于突发之灾。 (凶)
读音:jù |
繁体:巨 |
笔画:4 |
部首:工 |
巨字是什么意思:巨1、大,很大,如巨大;2、高超、杰出,如济世大才。 |
|
巨字详解:〔古文〕?㠪?【唐韻】其呂切【集韻】臼許切,?渠上聲。【說文】䂓巨也。从工,象手持之。 又【玉篇】大也。【孟子】爲巨室。 又巨萬,數也。【史記·平準書】京師之錢累巨萬。【註】巨萬,今萬萬。 又姓。【何氏姓苑】巨氏出南昌。【廣韻】漢有巨武,爲荆州刺史。又巨毋,複姓。【前漢·王莽傳】有奇士,長丈,大十圍,自謂巨毋霸。莽更其姓,曰巨母氏。謂因文母而霸王符也。【後漢·光武紀】作巨無霸。 又【韻會】通作鉅。【前漢·食貨志】庶人之富者累鉅萬。【李賀·高軒過詩】文章鉅工。 又與詎同。【前漢·高帝紀】公巨能入乎。【師古曰】巨讀曰詎,猶豈也。 又【類篇】求於切,音蕖。未央也。【韻會】亦作渠。詩小雅庭燎註,夜未渠央。義與遽同,言未便至夜也。 |
|
巨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洪适的《渔家傲引·子月水寒风又烈》:巨鱼漏网成虚设 |
读音:sī |
繁体:司 |
笔画:5 |
部首:口 |
司字是什么意思:司:主管,操作;承担;侦察,观察;方面之长。 |
|
司字详解:〔古文〕?【唐韻】【集韻】息兹切【韻會】新兹切【正韻】相咨切,?音思。【說文】臣司事於外者。【玉篇】主也。【書·大禹謨】兹用不犯于有司。又【高宗肜日】王司敬民。又【周官】欽乃攸司。【禮·曲禮】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?,典司五衆。天子之六府,曰司土、司水、司木、司草、司器、司貨,典司六職。 又州名。【晉書·地理志】司州,漢司隸校尉所部。魏氏置司州。 又【廣韻】姓也。【左傳】鄭有司臣。又【正字通】司徒,司馬,司空,皆複姓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相吏切,音笥。義同。【前漢·敘傳】民具爾瞻,困于二司。【註】師古曰:司,先字反。【王粲·酒賦】酒正膳夫冢宰是司,虔濯器用,敬滌蘊饎。 又與伺通。【前漢·高五王傳】魏勃常早掃齊相舍人門外,舍人怪之,以爲物而司之,得勃。又【灌夫傳】太后亦已使?司。 又【容齋隨筆】司有入聲。如白居易詩:四十著緋軍司馬,男兒官職未蹉跎。一爲州司馬,三見歲重陽。武元衡詩,惟有白鬚張司馬,不言名利尚相從是也。○按司字有平、去二聲。白、武二詩所用,當係去聲讀作入聲者,無據,不可從。 |
|
司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白居易的《冷泉亭记》:先是领郡者,有相里君造虚白亭,有韩仆射皋作候仙亭,有裴庶子棠棣作观风亭,有卢给事元辅作见山亭,及右司郎中河南元藇最后作此亭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|
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|
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