弓佚凡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弓
佚
凡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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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7月 | 12日 | 3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六月 | 十八日 | 寅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癸未 | 壬午 | 壬寅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水土 | 水火 | 水木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弓】弓这个字代表着力量、远大的目标、固执不屈、目标把握、和平友好以及忠诚勇气。在起名时,可以体现孩子将来的优秀品质和美好人格。
【佚】佚这个字从不同的角度都可以体现出自由闲适、精神独立等美好寓意,是一个适合用于起名的字。
【凡】凡意味着平凡、努力和真诚,鼓励人们珍惜自己所拥有的,尊重他人,超越欲望,预见未来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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弓 | 弓 | 3 | 木 |
佚 | 佚 | 7 | 土 |
凡 | 凡 | 3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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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4】 | 【10】 | 【10】 | 【4】 | 【13】 |
【火】 | 【水】 | 【水】 | 【火】 | 【火】 |
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四象之数)四象之数,待于生发,万事慎重,不具营谋。 (凶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(四象之数)四象之数,待于生发,万事慎重,不具营谋。 (凶)
难于成功,易陷于离乱痛苦,家庭生不幸等,偶尔有异常成功者。 (凶)
读音:ɡōnɡ |
繁体:弓 |
笔画:3 |
部首:弓 |
弓字是什么意思:弓本义指射箭或打弹的器械。还有弯曲的意思,引申为弯身,指行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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弓字详解:【唐韻】居戎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居雄切【正韻】居中切,?音宮。【說文】弓,以近窮遠。象形。【釋名】弓,穹也。張之穹穹然也。【山海經】少皡生般,是始爲弓。【荀子·解蔽篇】倕作弓,浮游作矢,而羿精於射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弓人爲弓,取六材,必以其時。六材旣聚,巧者和之。幹也者以爲遠也,角也者以爲疾也,筋也者以爲深也,膠也者以爲和也,絲也者以爲固也,漆也者以爲受霜露也。 又車蓋橑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輪人】弓鑿廣四枚。【註】弓,蓋橑也。【疏】漢世名弓蓋爲橑子也。 又射侯之數。【儀禮·鄕射禮】侯道五十弓。【疏】六尺爲步,弓之古制六尺,與步相應,而云弓者,侯之所取數,宜於射器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裘註】凡侯道,虎九十弓,熊七十弓,豹麋五十弓。 又量地之數。【度地論】二尺爲一肘,四肘爲一弓,三百弓爲一里。三百六十步爲一里,卽三百弓也。【西域記】鼓小者聞五百弓。【註】五百弓,二里半也。 又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河閒國有弓高縣。【史記·韓王信傳】漢封頹當爲弓高侯。 又水名。【史記·霍去病傳】濟弓閭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魯大夫叔弓之後。【韻會】漢有光祿勳弓祉。 又與肱通。【公羊傳·昭三十一年】黑弓以濫來奔。【註】黑弓,二傳作黑肱。 又與穹通。【史記·天官書】穹閭。【註】索隱曰:一作弓閭。弓音穹,蓋謂以氊爲閭,崇穹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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弓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的《临高台》:关弓射鹄,令我主寿万年 |
读音:yì |
繁体:佚 |
笔画:7 |
部首:亻 |
佚字是什么意思:佚1、隐遁;不为世用;2、奔逸;逃亡;3、指使奔逸﹔使逃亡;4、安逸﹔安乐;5、指使安逸;使安乐;6、放逸;恣纵;7、过失;错误;8、失落;散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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佚字详解:【唐韻】夷質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弋質切,?音佾。安逸不勞也。【孟子】四肢之於安佚也。同逸。 又隱遁也。【孟子】遺佚而不怨。 又過失也。【書·盤庚】惟予一人有佚罰。 又通作失。【史記·韓非傳】非吾敢橫失,能盡之難也。【前漢·五行志】魯夫人淫失於齊,卒殺桓公。?與佚同。 又【荀子·哀公篇】其馬將失。與逸同。 又姓。周佚之狐,鄭大夫。 又人名。史佚,周武王時太史,名佚。 又【韻會】徒結切,音垤。【揚子·方言】佚,蕩緩也。【前漢·揚雄傳】爲人?易佚蕩。 又通迭,更也,遞也。【史記·十二諸侯年表】四國佚興。 又與佾義同。行列也。【揚雄·蜀都賦】其佚則接芬錯芳,襜袩纖延。 【說文】从人,失聲。佚民也。一曰佚忽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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佚字来源解释:出自南北朝鲍照的《芜城赋》:故能侈秦法,佚周令,划崇墉,刳濬洫,图修世以休命 |
读音:fán |
繁体:凡 |
笔画:3 |
部首:几 |
凡字是什么意思:凡凡字本义铸造器物的模子。引申义凡是一切,表示概括;另外也指平常的,不出奇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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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符咸切,音帆。【說文】最括也。【玉篇】非一也。【廣韻】常也,皆也。【正韻】大槪也。又【前漢·揚雄傳】請略舉凡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【杜預·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又【玉篇】計數也。【前漢·石奮傳】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【小宰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又輕微之稱。【廣韻】凡,輕也。【孟子】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【春秋·隱七年】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周公凡伯之後。又叶符筠切。【崔駟達旨】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【註】凡,常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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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来源解释:出自清代袁枚的《随园记》:凡江湖之大,云烟之变,非山之所有者,皆山之所有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