戚存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戚
存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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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6月 | 13日 | 14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五月 | 十八日 | 未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壬午 | 癸丑 | 己未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水火 | 水土 | 土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戚】戚这个字寓意丰富,体现出情感细腻、纯真无邪、友情深厚等美好寓意,用于起名时能够传递出吉祥美好的寓意。
【存】存这个字体现的意思有积累、保护、生命、传承和决心,非常适合用于起名时给予美好寓意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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戚 | 戚 | 11 | 火 |
存 | 存 | 6 | 金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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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2】 | 【17】 | 【15】 | 【10】 | 【26】 |
【木】 | 【金】 | 【土】 | 【水】 | 【土】 |
【凶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掘井无泉)无理之数,发展薄弱,虽生不足,难酬志向。 (凶)
(福寿) 福寿圆满,富贵荣誉,涵养雅量,德高望重。 (大吉)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成功运虽不佳,但只要肯努力,也可获得相当的发展,惟易心身过劳,而招致不幸之祸难,但其境遇安定。 (凶)
读音:qī |
繁体:戚 |
笔画:11 |
部首:戈 |
戚字是什么意思:戚:亲,亲属。忧愁;悲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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戚字详解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倉歷切,音磩。【正字通】戉類。【六書精薀】戉之白者,爲之錫劑,以文之不專用武也。【司馬法】殷執白戚。【詩·大雅】干戈戚揚。【註】戚,斧也。【釋名】戚,慼也。斧以斬斷,見者慼懼也。 又親也。【詩·大雅】戚戚兄弟。【傳】戚戚,內相親也。正義曰:戚戚,猶親親也。 又哀也。【論語】喪與其易也寧戚。【註】哀戚也。 又憂也。【論語】小人長戚戚。【註】戚戚,憂貌。 又惱也。【書·金滕】未可以戚我先王。【蔡註】戚,憂惱之意。 又憤也。【禮·檀弓】慍斯戚。【註】戚,憤恚也。 又醜疾人曰戚施。【詩·邶風】得此戚施。【箋】戚施,面柔下人以色,不能仰者也。 又【小爾雅】戚,近也。 又地名。【春秋·文元年】公孫敖會晉侯于戚。【註】戚,衞邑。 又姓。漢有臨轅侯戚緦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趨玉切。同促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不微至,無以爲戚速也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昨木切,音族。縣名。在東海。 又【韻補】叶子六切,音蹙。【詩·小雅】歲聿云暮,采蕭穫菽。心之憂矣,自貽伊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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戚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苏舜钦的《沧浪亭记》:访诸旧老,云钱氏有国,近戚孙承右之池馆也 |
读音:cún |
繁体:存 |
笔画:6 |
部首:子 |
存字是什么意思:存意指生存、存在、储存等,也引申指心里怀着某种想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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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字详解:〔古文〕?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徂尊切,音蹲。【爾雅·釋詁】存,在也,察也。【疏】書舜典,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存卽在也。【易·繫辭】成性存存。【孟子】操則存,舍則亡。【禮·祭義】致愛則存。【註】孝子致極愛親之心,則若親之存也。 又【說文】恤問也。【禮·王制】八十月告存。【集說】告猶問也,君每月使人致膳,告問存否也。又【月令】養幼少,存諸孤。 又省也。【周禮·天官】大喪存奠彝。【註】欲見其所奠彝朝夕存省之意也。 又叶昨先切,音前。【楚辭·遠遊】壹氣孔神兮,於中夜存。虛以待之兮,無爲之先。 又叶匠鄰切,音秦。【揚雄·解嘲】得士者富,失士者貧。矯翼厲翮,恣意所存。 【說文】从子才聲。俗作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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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黄孝迈的《湘春夜月·近清明》:念楚乡旅宿,柔情别绪,谁与温存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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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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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