戚沫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戚
沫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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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6月 | 15日 | 16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五月 | 二十日 | 申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壬午 | 乙卯 | 甲申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水火 | 木木 | 木金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戚】戚这个字寓意丰富,体现出情感细腻、纯真无邪、友情深厚等美好寓意,用于起名时能够传递出吉祥美好的寓意。
【沫】沫这个字寓意美好,有清新、纯净、幸福、自由、团结、正能量等美好的寓意,适合用于命名,能够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这些美好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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戚 | 戚 | 11 | 火 |
沫 | 沫 | 8 | 水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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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2】 | 【20】 | 【18】 | 【10】 | 【29】 |
【木】 | 【水】 | 【金】 | 【水】 | 【水】 |
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掘井无泉)无理之数,发展薄弱,虽生不足,难酬志向。 (凶)
(铁镜重磨)权威显达,博得名利,且养柔德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屋下藏金)非业破运,灾难重重,进退维谷,万事难成。 (凶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虽然成功运佳,基础安定,财格俱得配置,惟数理凶,易生不平不满,损害大脑。 (凶)
读音:qī |
繁体:戚 |
笔画:11 |
部首:戈 |
戚字是什么意思:戚:亲,亲属。忧愁;悲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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戚字详解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倉歷切,音磩。【正字通】戉類。【六書精薀】戉之白者,爲之錫劑,以文之不專用武也。【司馬法】殷執白戚。【詩·大雅】干戈戚揚。【註】戚,斧也。【釋名】戚,慼也。斧以斬斷,見者慼懼也。 又親也。【詩·大雅】戚戚兄弟。【傳】戚戚,內相親也。正義曰:戚戚,猶親親也。 又哀也。【論語】喪與其易也寧戚。【註】哀戚也。 又憂也。【論語】小人長戚戚。【註】戚戚,憂貌。 又惱也。【書·金滕】未可以戚我先王。【蔡註】戚,憂惱之意。 又憤也。【禮·檀弓】慍斯戚。【註】戚,憤恚也。 又醜疾人曰戚施。【詩·邶風】得此戚施。【箋】戚施,面柔下人以色,不能仰者也。 又【小爾雅】戚,近也。 又地名。【春秋·文元年】公孫敖會晉侯于戚。【註】戚,衞邑。 又姓。漢有臨轅侯戚緦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趨玉切。同促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不微至,無以爲戚速也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昨木切,音族。縣名。在東海。 又【韻補】叶子六切,音蹙。【詩·小雅】歲聿云暮,采蕭穫菽。心之憂矣,自貽伊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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戚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苏舜钦的《沧浪亭记》:访诸旧老,云钱氏有国,近戚孙承右之池馆也 |
读音:mò |
繁体:沫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沫字是什么意思:沫:液体形成的细泡;泡沫,沫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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沫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正韻】莫葛切【韻會】莫曷切,?音末。水名。【說文】水出蜀西徼外,東南入江。 又浮沫也。【莊子·大宗師】相煦以濕,相濡以沫。 又涎沫也。【莊子·至樂篇】乾餘骨之沫爲斯彌。【註】沫,口中汁也。 又噴沫,跳波也。【馬融·長笛賦】?瀑噴沫。 又湯華也。【陸羽·茶經】凡酌置諸盌,令沫餑均。沫餑,湯之華也。華之薄者曰沫。 又紅沫。【酉陽雜俎】紅沫,煉丹砂爲黃金,碎以染筆,書入石中,削去逾明,名曰紅沫。 又已也。【屈原·離騷】身服義而未沫。 又汗流貌。【前漢·郊祀歌】霑赤汗,沫流赭。【註】應劭曰:流沫如赭也。李奇曰:沫如靧面之靧。師古曰:沫沬兩通。沬者,言被面如頮也,字從水傍,午未之未,音呼內反。沫者,言汗流沫出也,字從水傍,本末之末,音亦如之。 又【韻補】叶謨杯切,音枚。【屈原·離騷】芳菲菲而難?兮,芬至今猶未沫。 又叶莫結切,音蔑。【郭璞·江賦】濯翮疏風,鼓翅??。揮弄灑珠,拊拂瀑?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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沫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刘彻的《天马二首·其一》:太一况,天马下,沾赤汗,沫流赭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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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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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