扶存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扶
存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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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6月 | 13日 | 14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五月 | 十八日 | 未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壬午 | 癸丑 | 己未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水火 | 水土 | 土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扶】扶这个字传达出帮助和支持的美好寓意,希望能够激励人们去关注和帮助别人,促进社会和谐。
【存】存这个字体现的意思有积累、保护、生命、传承和决心,非常适合用于起名时给予美好寓意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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扶 | 扶 | 7 | 水 |
存 | 存 | 6 | 金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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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9】 | 【14】 | 【15】 | 【10】 | 【23】 |
【水】 | 【火】 | 【土】 | 【水】 | 【火】 |
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大成之数)大成之数,蕴涵凶险,或成或败,难以把握。 (凶)
(福寿) 福寿圆满,富贵荣誉,涵养雅量,德高望重。 (大吉)
(破兆) 家庭缘薄,孤独遭难,谋事不达,悲惨不测。 (凶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成功运被压抑,不能伸张,且有急变的灾祸,多有不平不满,易陷于病难,短命等灾祸。 (凶)
读音:fú |
繁体:扶 |
笔画:7 |
部首:扌 |
扶字是什么意思:扶1、搀扶,2、用手支持人或物,使不倒。3、引申为援助、帮助、培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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扶字详解:〔古文〕??【唐韻】防無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馮無切【正韻】逢夫切,?音符。【說文】佐也。一曰相也。【揚子·方言】護也。【郭璞註】扶挾將護。【論語】顚而不扶。【前漢·高祖紀】不如更遣長者,扶義而西。【註】以義自助也。 又緣也。【晉語】侏儒扶盧。 又州名。扶州在隴右,唐屬山南道。 又澤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扶柳縣註】地有扶澤,澤中多柳。 又姓。【前漢·藝文志】傳魯論語者,魯扶卿。 又【集韻】與芙通。扶蕖,荷也。 又與?通。大風也。 又【唐韻】甫無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風無切,?音夫。【禮·投壺】籌,室中五扶,堂上七扶,庭中九扶。【註】鋪四指曰扶。通作膚。【公羊傳·僖三十一年】觸石而出,膚寸而合。【註】側手曰膚,按指曰寸。 又幼小貌。【揚子·太?經】赤子扶扶。 又【集韻】蓬逋切,音蒲。與匍同。手行也。【左傳·昭二十一年】扶伏而擊之。【註】伏,蒲北反。【禮·檀弓】詩云:扶服救之。【陸氏音義】作匍匐,音同。 又【前漢·天文志】晷長爲潦,短爲旱,奢爲扶。【註】鄭氏曰:扶當爲蟠,齊魯之閒聲如酺酺,扶聲近蟠,止不行也。晉灼曰:扶,附也,小臣附近君子之側也。 又叶房尤切,音浮。【陸雲·答兄詩】昔我先公,爰造斯猷。今我六蔽,匪崇克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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扶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周邦彦的《绮寮怨·上马人扶残醉》:上马人扶残醉,晓风吹未醒 |
读音:cún |
繁体:存 |
笔画:6 |
部首:子 |
存字是什么意思:存意指生存、存在、储存等,也引申指心里怀着某种想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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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字详解:〔古文〕?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徂尊切,音蹲。【爾雅·釋詁】存,在也,察也。【疏】書舜典,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存卽在也。【易·繫辭】成性存存。【孟子】操則存,舍則亡。【禮·祭義】致愛則存。【註】孝子致極愛親之心,則若親之存也。 又【說文】恤問也。【禮·王制】八十月告存。【集說】告猶問也,君每月使人致膳,告問存否也。又【月令】養幼少,存諸孤。 又省也。【周禮·天官】大喪存奠彝。【註】欲見其所奠彝朝夕存省之意也。 又叶昨先切,音前。【楚辭·遠遊】壹氣孔神兮,於中夜存。虛以待之兮,無爲之先。 又叶匠鄰切,音秦。【揚雄·解嘲】得士者富,失士者貧。矯翼厲翮,恣意所存。 【說文】从子才聲。俗作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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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黄孝迈的《湘春夜月·近清明》:念楚乡旅宿,柔情别绪,谁与温存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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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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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