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月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时
月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
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5月 | 18日 | 9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四月 | 廿一日 | 巳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辛巳 | 丁亥 | 乙巳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金火 | 火水 | 木火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时】时这个字有多种意义,既有关于时间的流转和珍惜,也有关于力量和机会的象征,同时还蕴含着历史文化和时尚潮流的内涵。这使得在起名时,时这个字可以赋予宝宝不同的精神寓意,既可以表达沉稳神秘的气质,也可以呈现年轻时尚的态度和个性。
【月】月这个字有着许多美好的寓意,它意味着美好的未来、夜晚的冒险和探索、女性的美丽、时间的价值、远方的思念和生命的多样性等等,可以用来起名自己或他人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---|---|---|---|
时 | 時 | 7 | 金 |
月 | 月 | 4 | 木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---|---|---|---|---|
【11】 | 【14】 | 【13】 | 【10】 | 【23】 |
【木】 | 【火】 | 【火】 | 【水】 | 【火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平】 |
(旱苗逢雨)万物更新,调顺发达,恢弘泽世,繁荣富贵。 (大吉)
(春日牡丹)才艺多能,智谋奇略,忍柔当事,鸣奏大功。 (大吉)
(破兆) 家庭缘薄,孤独遭难,谋事不达,悲惨不测。 (凶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得顺调成功发展,但有缺乏耐久力的缺点,或依靠性太强,招失败,有陷入失意病弱之兆。 (平)
读音:shí |
繁体:時 |
笔画:7 |
部首:日 |
时字详解:〔古文〕旹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市之切【正韻】辰之切,?音蒔。【說文】四時也。【釋名】四時,四方各一時。時,期也,物之生死各應節期而至也。【書·堯典】敬授人時。【傳】敬記天時以授人也。【又】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,以閏月定四時成歲。【禮·孔子閒居】天有四時,春秋冬夏。【淮南子·天文訓】隂陽之專精爲四時。【又】三月而爲一時。 又【韻會】辰也,十二時也。 又【廣韻】是也。【書·堯典】黎民於變時雍。【傳】時,是也。【詩·大雅】曰止曰時,築室于兹。【朱傳】可以止于是,而築室矣。 又【博雅】伺也。【論語】孔子時其亡也,而往拜之。【疏】謂伺虎不在家時而往謝之。 又【博雅】善也。【廣韻】中也。 又地名。【左傳·莊九年】戰于乾時。【註】乾時,齊地。時水在樂安界,岐流旱則竭涸,故曰乾時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良吏傳有時苗。《何氏姓苑》云:今鉅鹿人。 又與塒同。【詩·王風】雞棲于塒。【釋文】塒,本亦作時。 又【韻補】叶上紙切。【王粲·七釋】不以志易道,不以身後時。進德修業,與世同理。 又叶側吏切。【屈原·離騷】忳鬰邑余侘傺兮,吾獨窮苦乎此時也。叶下態,態音替。 |
|
时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刘长卿的《长沙过贾谊宅》:秋草独寻人去后,寒林空见日斜时 |
读音:yuè |
繁体:月 |
笔画:4 |
部首:月 |
月字是什么意思:月指月亮,月亮的传说也多与女性有关,因此月字又常被用作女性取名。常见词语月色、月光、月明 |
|
月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魚厥切,音軏。【說文】闕也。太隂之精。【釋名】月,缺也,滿則缺也。【易·繫辭】隂陽之義配日月。【禮·祭義】月生於西。【公羊傳·莊二十五年註】月者,土地之精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月者,隂精之宗。【淮南子·天文訓】水氣之精者爲月。 又【書·堯典】以閏月定四時成歲。【傳】一歲十二月,月三十日,三歲則置閏焉。又【洪範】二曰月。【傳】所以紀一月。【疏】從朔至晦,大月三十日,小月二十九日。【禮·禮運】月以爲量。【註】天之運行,每三十日爲一月。 又姓。金月彥明首建孔子廟,明洪武中有月輝、月文憲。 又外國名。【前漢·霍去病傳】遂臻小月氏。 又【韻補】叶危睡切。【曹植·七啓】世有聖宰,翼帝霸世。同量乾坤,等曜日月。 又叶魚橘切。【黃庭經】洞房靈象斗日月,父曰泥丸母雌一,三光煥照入子室。 【類篇】唐武后作囝。 |
|
月字来源解释:出自清代袁枚的《随园记》: 落成叹曰:“使吾官于此,则月一至焉;使吾居于此,则日日至焉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|
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|
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