栗月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栗
月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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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5月 | 15日 | 4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四月 | 十八日 | 寅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辛巳 | 甲申 | 丙寅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金火 | 木金 | 火木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栗】栗这个字有着丰富的寓意,代表着收获丰硕、团圆、坚韧不拔、财富、成功以及健康长寿。在给孩子起名时,栗这个字是一个美好的选择。
【月】月这个字有着许多美好的寓意,它意味着美好的未来、夜晚的冒险和探索、女性的美丽、时间的价值、远方的思念和生命的多样性等等,可以用来起名自己或他人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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栗 | 栗 | 10 | 木 |
月 | 月 | 4 | 木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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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1】 | 【14】 | 【13】 | 【10】 | 【23】 |
【木】 | 【火】 | 【火】 | 【水】 | 【火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平】 |
(旱苗逢雨)万物更新,调顺发达,恢弘泽世,繁荣富贵。 (大吉)
(春日牡丹)才艺多能,智谋奇略,忍柔当事,鸣奏大功。 (大吉)
(破兆) 家庭缘薄,孤独遭难,谋事不达,悲惨不测。 (凶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得顺调成功发展,但有缺乏耐久力的缺点,或依靠性太强,招失败,有陷入失意病弱之兆。 (平)
读音:lì |
繁体:栗 |
笔画:10 |
部首:木 |
栗字是什么意思:栗指一种落叶乔木,果实为坚果,称“栗子”,味甜,可食。此外还有坚实的意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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栗字详解:〔古文〕㮚??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力質切,音慄。【說文】作㮚,从木。其實下垂,故从?。【周禮·天官·籩人】饋食之籩,其實栗。 又堅木也。【公羊傳·文二年】虞主用桑,練主用栗。 又謹敬也。【書·舜典】寬而栗。 又堅也。【禮·聘儀】縝密以栗。 又威嚴也。【司馬法】位欲嚴,政欲栗。 又百穀實不秕謂之栗。【詩·大雅】實穎實栗。 又栗烈,風寒也。【詩·豳風】二之日栗烈。 又蹙也,謂越等。【儀禮·燕禮】栗階不過二等。 又表道樹曰行栗。【左傳·襄九年】魏絳斬行栗。 又觱栗。【明皇雜錄】本龜茲國樂,亦曰悲栗。 又菱曰水栗。【武陵記】兩角曰菱,三角、四角曰芰,通謂之水栗。 又【方言】秦俗以批髮爲栗。 又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栗縣屬沛郡。 又姓。【風俗通】燕將栗腹。 又【集韻】【正韻】?力蘖切,音裂。破裂之意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工人居幹之道,葘栗不迆,則弓不發。 又叶力蘖切,音勒。【蘇軾·中秋月詩】喚酒與婦飮,念我問兒說。豈知衰病後,空盞對梨栗。○按《說文》收?部,今倂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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栗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张衡的《同声歌》:情好新交接,恐栗若探汤 |
读音:yuè |
繁体:月 |
笔画:4 |
部首:月 |
月字是什么意思:月指月亮,月亮的传说也多与女性有关,因此月字又常被用作女性取名。常见词语月色、月光、月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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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魚厥切,音軏。【說文】闕也。太隂之精。【釋名】月,缺也,滿則缺也。【易·繫辭】隂陽之義配日月。【禮·祭義】月生於西。【公羊傳·莊二十五年註】月者,土地之精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月者,隂精之宗。【淮南子·天文訓】水氣之精者爲月。 又【書·堯典】以閏月定四時成歲。【傳】一歲十二月,月三十日,三歲則置閏焉。又【洪範】二曰月。【傳】所以紀一月。【疏】從朔至晦,大月三十日,小月二十九日。【禮·禮運】月以爲量。【註】天之運行,每三十日爲一月。 又姓。金月彥明首建孔子廟,明洪武中有月輝、月文憲。 又外國名。【前漢·霍去病傳】遂臻小月氏。 又【韻補】叶危睡切。【曹植·七啓】世有聖宰,翼帝霸世。同量乾坤,等曜日月。 又叶魚橘切。【黃庭經】洞房靈象斗日月,父曰泥丸母雌一,三光煥照入子室。 【類篇】唐武后作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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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字来源解释:出自清代袁枚的《随园记》: 落成叹曰:“使吾官于此,则月一至焉;使吾居于此,则日日至焉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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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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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