段咏讼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段
咏
讼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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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7月 | 4日 | 12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六月 | 初十 日 | 午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壬午 | 甲戌 | 庚午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水火 | 木土 | 金火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段】通过段这个字,我们可以体现历史、文化、智慧、规划、富足的美好寓意,是一个非常适合起名的字。
【咏】用咏这个字起名,可以表达情感、崇高赞美、提高语言表达能力,承前启后,传递信息,代表着人类文化艺术的高度,寓意美好。
【讼】讼字寓意着公正、平等、正义、勇气、进步、和谐,适合用于有大义感、追求公正的人的名字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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段 | 段 | 9 | 火 |
咏 | 詠 | 8 | 土 |
讼 | 訟 | 6 | 金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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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0】 | 【17】 | 【19】 | 【12】 | 【28】 |
【水】 | 【金】 | 【水】 | 【木】 | 【金】 |
【凶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(多难) 风云蔽日,辛苦重来,虽有智谋,万事挫折。 (凶)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(掘井无泉)无理之数,发展薄弱,虽生不足,难酬志向。 (凶)
有成功发展的运气,但基础不稳,易生意外灾祸,且有没落背运之虑。 (凶)
读音:duàn |
繁体:段 |
笔画:9 |
部首:殳 |
段字是什么意思:段:指整体分成的若干部分或整体事物的一部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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段字详解:〔古文〕?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徒玩切【正韻】杜玩切,?音緞。【說文】椎物也。一曰分段也。帛二曰緉,分而未丽曰匹,旣丽曰段。【張衡詩】美人贈我錦繡段。 又款段,馬名。【後漢·馬援傳】御款段。【註】款,猶緩也,言形段緩也。 又段谷,水名。【通典】秦州上邽縣有段谷水,姜維爲鄧艾破於此。【水經注】藉水又東合段溪水,出西南馬門溪,東北流。 又阿段,蠻獠之稱。【北史·蠻獠傳】獠無名字,以長幼次第呼之,丈夫稱阿謩、阿段。 又姓,出武威。【風俗通】段干木之後,有出遼西者,本鮮?檀石槐之後。又段干,複姓。 又卵不成也。與毈通。【管子·五行篇】羽卵者不段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都玩切。同鍛。鍊也。一曰小冶也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段氏爲鏄器。 又通腶。【禮·昏義】婦執笲、棗、栗、段、脩以見。段,丁亂反。 从殳,耑省聲。與叚別。叚乃假借之義,古馬切。俗通用,非是。 考證:〔【說文】推物也。〕 謹照原文推改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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段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贺铸的《西江月·携手看花深径》:此段不堪回想 |
读音:yǒnɡ |
繁体:詠 |
笔画:8 |
部首:口 |
咏字是什么意思:咏:指唱,声调有抑扬地念;抒发感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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咏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爲命切,音泳。【說文】本作詠,歌也。【前漢·東方朔傳】彈琴其中,以咏先王之風。【禮·文王世子】適饌省醴,養老之珍具,遂發咏焉。【註】發咏,謂以樂納之。 又【集韻】或作永。【詩·魏風】誰之永號。【釋文】作咏。○按《玉篇》《廣韻》諸書本作咏。《字彙》作咏,从二水,附六畫,非,今攺正。咏字右从二水作,不从永。 (詠)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爲命切,音泳。【說文】歌也。【玉篇】長言也。【增韻】詠歌謳吟也。【書·益稷】戛擊鳴球,搏拊琴瑟以詠。【傳】以合詠歌之聲也。【爾雅序】敘詩人之興詠。【疏】詠者,永言也。【前漢·藝文志】詠其聲謂之歌。 又鳥鳴亦曰詠。【陸機·悲哉行】耳悲詠時禽。【註】禽聲應時而變也。 又通作咏。【史記·樂書】歌詠其聲也。【禮·樂記】作歌咏。 又【說文長箋】省作永。【書·舜典】詩言志,歌永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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咏字来源解释:出自南北朝谢惠连的《雪赋》:岐昌发咏于来思,姬满申歌于《黄竹》 |
读音:sònɡ |
繁体:訟 |
笔画:6 |
部首:讠 |
讼字是什么意思:讼:争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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讼字详解:〔古文〕䛦?吅㕬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似用切,音頌。【說文】爭也。【六書故】爭曲直于官有司也。又【易·訟卦疏】凡訟者,物有不和情?,爭而致其訟。【註】爭辯也。又【雜卦】訟,不親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】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,聽而斷之。【註】爭罪曰獄,爭財曰訟。【疏】對文例也。若獄訟不相對,則爭財亦爲獄。 又衆論異同錯互也。【後漢·曹褒傳】會禮之家,名爲聚訟。【註】言相爭不定也。 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。【前漢·王莽傳】吏民上書冤訟莽者,以百數。 又責也。【論語】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。【註】訟,猶責也。又公也。【史記·呂后紀】未敢訟言誅之。【註】訟,公也。猶明言也。【韻會小補】通作誦。【前漢·呂后紀·鄧展註】誦言,公言也。【正字通】訟,亦音工。與公通。 又【韻會】通作頌。【說文】謌訟也。【徐鉉曰】古本《毛詩》雅頌字多作訟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祥容切,頌平聲。亦爭獄也。【詩·召南】何以速我訟,叶上墉下從。毛氏曰:《易》註:訟,爭也,言之于公也,从言从公,蓋會意也。且諧公聲,是以《詩》協從韻,《易》獨音去聲,未爲允當。合依《詩》音,二韻通用。 又【集韻】餘封切,音容。諍也。【書·堯典】嚚訟可乎。馬融本作庸。 又容也。【史記·吳王濞傳】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,訟共禁弗予。【註】訟音容。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。 又叶古東切,音公。【潘岳·關中詩】旣征爾辭,復蔽爾訟。當乃明實,否則證空。 又叶徂郞切,音藏。【魏武帝·對酒曲】宰相股肱皆忠良,咸禮讓,民無所爭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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讼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李隆基所著《赐诸州刺史以题座右》讼狱必以情,教民贵有常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