毋其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毋
其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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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6月 | 13日 | 22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五月 | 十八日 | 亥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壬午 | 癸丑 | 癸亥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水火 | 水土 | 水水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毋】毋这个字代表着坚持自己最初的信念,保持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态度,是一个优秀的字用于起名。
【其】其字代表着优秀、归属感、缘分、尊敬和特定物品等美好含义,可以在起名时给人们带来积极的象征意义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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毋 | 毋 | 4 | 水 |
其 | 其 | 8 | 木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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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5】 | 【12】 | 【17】 | 【10】 | 【21】 |
【土】 | 【木】 | 【金】 | 【水】 | 【木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五行之数)五行俱权,循环相生,圆通畅达,福祉无穷。 (大吉)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(掘井无泉)无理之数,发展薄弱,虽生不足,难酬志向。 (凶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少有成功的可能,且常受迫害,大觉不安,有患神经、呼吸器官疾病之虑。 (凶)
读音:wú |
繁体:毋 |
笔画:4 |
部首:毋 |
毋字详解:【唐韻】武扶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微夫切,?音無。【說文】止之也。其字从女,內有一畫,象姦之形。禁止之,勿令姦。【禮·曲禮】毋不敬。【註】毋,止之辭。古人云:毋,猶今人言莫也。又【儀禮·士相見禮】毋上于面,毋下于帶。【鄭註】古文毋爲無。【賈公彥疏】今不从者。《說文》云毋,禁辭,故不从有無之無也。 又將毋、毋乃,皆發問之辭,與無通。【韓詩外傳】客有見周公者,曰:入乎將毋。公曰:請入。坐乎將毋。公曰:請坐。言乎將毋。公唯唯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毋丘或爲毋氏。又漢複姓,八氏。《漢書·貨殖傳》有毋鹽氏,巨富,齊毋鹽邑大夫之後。漢有執金吾東海毋將隆、將作,大匠毋丘興。《風俗通》有樂安毋車伯奇,爲下邳相,有主簿步邵南,時人稱毋車府君步主簿。《何氏姓苑》云有毋終氏,《左傳》魯大夫兹毋還、晉大夫綦毋張,《漢書》有巨毋霸,王莽改爲巨毋氏。 又甯毋,地名。【穀梁傳】作寧毋。毋音無。又茂后反。【公羊傳】音同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迷浮切,音謀。毋追,夏后氏緇布冠名。【禮·郊特牲】毋追,夏后氏之道也。 又【集韻】罔甫切,音武。與䳇、鵡同。鸚䳇,鳥名。或从武,亦省作毋。 與父母之母不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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毋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王昌龄所著《相和歌辞。放歌行》但营数斗禄,奉养毋丰羞。 |
读音:qí |
繁体:其 |
笔画:8 |
部首:八 |
其字是什么意思:其第三人称代词。助词,表示揣测、反诘、命令、劝勉;附着于形容词前、后,起加强形容的作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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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字详解:〔古文〕丌亓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渠之切【正韻】渠宜切,?音碁。【韻會】指物之辭。【易·繫辭】其旨遠,其辭文。【詩·大雅】其在于今。又助語辭。【書·西伯戡黎】今王其如台。【詩·周南】灼灼其華。【玉篇】辭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漢陽阿侯其石。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居之切,音姬。【韻會】語辭。【書·微子】若之何其。【詩·小雅】夜如何其。又人名。【史記·酈生傳】酈生食其者,?留高陽人也。【註】正義曰:酈食其,三字三音,讀曆異幾。【前漢·楚元王傳】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。【註】師古曰:食音異,其音基。又山名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四月,幸不其。【註】其音基,山名。【廣韻】在琅邪。又地名。【韻會】祝其,卽夾谷也。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居吏切。【正韻】吉器切,?音寄。【韻會】語已辭。【詩·檜風】彼其之子。通作記。【禮·表記】引《詩》彼記之子。又通已。【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】引《詩》彼己之子。又【韻會】或作忌。【詩·鄭風】叔善射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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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的《日出入》:訾黄其何不徕下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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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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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