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兵占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法
兵
占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
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5月 | 6日 | 20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四月 | 初九日 | 戌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辛巳 | 乙亥 | 丙戌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金火 | 木水 | 火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【兵】兵这个字寓意着勇武有力、团结协作、军队之义、正义与勇气、夺取胜利和入木三分,是一个具有强大力量和育人意义的字,适合用于起名。
【占】占这个字可以表达预测未来、拥有优势、获得好处、占领市场、富有财富和智慧等美好寓意。适合用于起名,带有神秘感和力量感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---|---|---|---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兵 | 兵 | 7 | 水 |
占 | 占 | 5 | 金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---|---|---|---|---|
【10】 | 【16】 | 【12】 | 【6】 | 【21】 |
【水】 | 【土】 | 【木】 | 【土】 | 【木】 |
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凶】 |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(掘井无泉)无理之数,发展薄弱,虽生不足,难酬志向。 (凶)
(厚重) 厚德载物,安富尊荣,财官双美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六爻之数)六爻之数,发展变化,天赋美德,吉祥安泰。 (半吉)
成功运被压抑,困难障碍殊多,境遇不安,易患胃病、肺病,易陷于破乱。 (凶)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|
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|
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
读音:bīnɡ |
繁体:兵 |
笔画:7 |
部首:八 |
兵字是什么意思:兵指战士,战争,军事,士兵等;也指用兵策略,战略。 |
|
兵字详解:〔古文〕??【唐韻】甫明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晡明切【正韻】補明切,?丙平聲。【說文】械也。【增韻】戎器也。【世本】蚩尤以金作兵。兵有五,一弓,二殳,三矛,四戈,五戟。又執兵器從戎者曰兵。【禮·月令】命將帥選士厲兵。【周禮·夏官】中秋敎治兵。【廣韻】戎也。又擊敵曰兵之。【左傳·定十年】公會齊景公于夾谷,齊犁彌使萊人以兵劫公。孔子以公退,曰:士兵之。【註】命士官擊萊人也。又【禮·曲禮】死?曰兵。【註】言能捍國難爲?所殺者,謂爲兵也。又必良切,音浜。【詩·衞風】擊鼓其鏜,踴躍用兵。土國城漕,我獨南行。【史記·天官書】五星同色,天下偃兵,百姓寧昌。【白虎通】武王望羊,是謂攝揚。盱目?兵,天下富昌。◎按兵古音必良切,自《魏·王粲·刀銘》相時隂陽,制兹利兵。始與淸、呈、形、靈爲韻。《?思王·孟冬篇》武官誡田,講旅統兵。與淸、停爲韻。《贈丁儀王粲》詩:皇佐揚天惠,四海無交兵。與淸、城、名、聲爲韻。《明帝·苦寒行》雖有吳蜀?,春秋足耀兵。與齡、纓爲韻。又【韻補】叶犇謨切,音逋。【道藏歌】解帶天皇寢,停駕高上兵。玉眞啓角節,翊衞自相扶。 |
|
兵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王昌龄的《塞下曲·秋风夜渡河》:五道分兵去,孤军百战场 |
读音:zhàn |
繁体:占 |
笔画:5 |
部首:卜 |
占字是什么意思:占据有,用强力取得;另有占卜之意,去声时有霸占之意。 |
|
占字详解:【唐韻】職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之廉切,?音詹。【說文】視兆問也。从卜口。【徐曰】會意。【易·繫辭】以卜筮者,尚其占。又【爾雅·釋言】隱占也。【疏】占者,視兆以知吉凶也。必先隱度,故曰隱占也。又【玉篇】?也。【揚子·方言】視也。【韻會】凡相?謂之占。占亦瞻也。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章豔切,音?。【廣韻】固也。【韻會】固有也。【增韻】擅據也,著位也。【前漢·宣帝紀】流民自占八萬餘口。【王安石詩】坐占白鷗沙。又【韻會】隱度其辭,口以援人曰口占。【後漢·?遵傳】遵常召善書吏於前,治私書謝親故,馮几口占書數百封,親疎各有意。又有也。【韓愈·進學解】占小善者,率以錄。又【顏延之·陶潛誄】敬述靖節,式遵遺占。【註】遺占,卽遺令也。 |
|
占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李清照的《庆清朝·禁幄低张》:禁幄低张,彤阑巧护,就中独占残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