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分冥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法
分
冥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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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5月 | 13日 | 5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四月 | 十六日 | 卯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辛巳 | 壬午 | 癸卯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金火 | 水火 | 水木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【分】分这个字寓意丰富,包括各个方面的正面意义,体现了拼搏奋进、积极向上、正直诚信、明辨是非、团结一致等美好品质,是一个非常好的起名字。
【冥】冥意味着神秘、与天地相连、宁静、遥远、黑夜、深沉等寓意,是一个有深度和丰富内涵的字,可以适用于许多不同的名字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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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 | 灋 | 8 | 水 |
分 | 分 | 4 | 水 |
冥 | 冥 | 10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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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0】 | 【13】 | 【14】 | 【11】 | 【23】 |
【水】 | 【火】 | 【火】 | 【木】 | 【火】 |
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(破兆) 家庭缘薄,孤独遭难,谋事不达,悲惨不测。 (凶)
(春日牡丹)才艺多能,智谋奇略,忍柔当事,鸣奏大功。 (大吉)
(旱苗逢雨)万物更新,调顺发达,恢弘泽世,繁荣富贵。 (大吉)
成功运被压抑,不易成功,有突发灾祸,或陷于失妻、短命及其它不详之灾祸。 (凶)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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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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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
读音:fēn |
繁体:分 |
笔画:4 |
部首:刀 |
分字是什么意思:分:区划而成的部分;辨别;甘愿、满意;意料、料想等含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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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字详解:【唐韻】府文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方文切,?音餴。【說文】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【易·繫辭】物以羣分。又【增韻】裂也,判也。又【廣韻】賦也,施也。【增韻】與也。又【玉篇】隔也。又【前漢·律歷志】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【公羊傳·莊二年】師喪分焉。【荀子·仲尼篇】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【左傳·哀元年】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【荀子·儒效篇】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【淮南子·繆稱訓】禍之生也分分。【註】猶紛紛。又【周禮·天官】以待國之匪頒。【註】匪讀爲分。又【唐韻】扶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符問切,?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【禮·禮運】禮達而分定。又均也,分劑也。【禮·曲禮】分毋求多。又分位也。【漢諸葛亮出師表】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又【集韻】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【左傳·僖元年】救患分災。又【正韻】府吻切,音粉。【爾雅·釋器】律謂之分。【註】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又【韻補】叶膚容切,音丰。【曹植·七啓】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【班固·西都賦】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?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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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岑参的《寄左省杜拾遗》:联步趋丹陛,分曹限紫微 |
读音:mínɡ |
繁体:冥 |
笔画:10 |
部首:冖 |
冥字是什么意思:冥:迷信者所谓"人死后进入的世界"。昏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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冥字详解:【唐韻】莫經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忙經切【正韻】眉兵切,?音銘。【說文】幽也。从日六,冖聲。日數十,十六日而月始虧,冖亦夜也。【爾雅·釋言】幼也。【註】幼稚者,冥昧也。【詩·小雅】噦噦其冥。【前漢·五行志】其廟獨冥。【註】暗也。【玉篇】窈也,夜也,草深也。又靑冥,天也。【楚辭·九章】據靑冥而攄虹。又北冥,海也。【莊子·逍遙遊】北冥有魚。【正韻】通作溟。又玄冥,水神。【禮·月令】其神玄冥。【註】少皡氏子曰脩,曰熙,爲水官。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母迥切【正韻】母耿切,?銘上聲。【詩·小雅】無將大車,維塵冥冥。無思百憂,不出于熲。【朱註】冥冥,昏晦也。又【集韻】莫定切,銘去聲。義同。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莫狄切,音覓。覆也。以繩縻取禽獸之名。周禮有冥氏,掌設弧張爲阱擭,以攻猛獸。又叶謨陽切【史記·龜莢傳】正晝無見,風雨晦冥。雲蓋其上,五采靑黃。又【集韻】䁕見切,音麪。冥眴,視不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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冥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韦应物的《赋得暮雨送李胄 / 赋得暮雨送李曹》:漠漠帆来重,冥冥鸟去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