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哀雠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法
哀
雠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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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5月 | 13日 | 9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四月 | 十六日 | 巳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辛巳 | 壬午 | 乙巳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金火 | 水火 | 木火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【哀】哀作为一个汉字,不仅蕴含着悲伤之义,还具有关怀他人、恪守道德、忠诚守信、追求真理、协调平衡等美好寓意,适用于起名表达多种重要意义。
【雠】雠这个字寓意丰富,代表着相互竞争中的奋发向上精神、化解矛盾促进和谐、从攻击弱点中获取优势、争夺胜利、追求荣耀等美好寓意。在起名时可以选择根据个人需求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寓意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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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 | 灋 | 8 | 水 |
哀 | 哀 | 9 | 土 |
雠 | 讎 | 18 | 火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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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0】 | 【18】 | 【32】 | 【24】 | 【41】 |
【水】 | 【金】 | 【木】 | 【火】 | 【木】 |
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(宝马金鞍)侥幸多望,贵人得助,财帛如裕,繁荣至上。 (大吉)
(铁镜重磨)权威显达,博得名利,且养柔德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掘藏得金)家门余庆,金钱丰盈,白手成家,财源广进。 (大吉)
虽可获得发展,但因基础不稳,常有变动,男命克妻,或遭外伤不顺。 (凶)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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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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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
读音:āi |
繁体:哀 |
笔画:9 |
部首:口 |
哀字详解:【唐韻】烏開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於開切,?音唉。【說文】閔也。【玉篇】哀傷也。【書·大誥】允蠢鰥寡哀哉。【詩·豳風】哀我人斯。 又【爾雅·釋訓】哀哀悽悽,懷報德也。【詩·小雅】哀哀父母。 又憐也,愛也。【呂氏春秋】人主胡可以不務哀士。 又【莊子·德充符】衞有惡人焉,曰哀駘它。【註】哀駘,醜貌;它,其名。 又【諡法】恭仁短折曰哀。 又姓。【風俗通】魯哀以後,因諡爲姓。【前漢·王莽傳】梓潼人哀章。【姓譜】宋有哀長吉。【正字通】明嘉靖進士哀貞,上命攺哀爲衷。 又國名。【後漢·南蠻傳】哀牢人皆穿鼻儋耳。 又叶於希切,音衣。【詩·小雅】行道遲遲,載渴載饑。我心傷悲,莫知我哀。【又】山有蕨薇,隰有?桋。君子作歌,維以告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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哀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蔡邕的《述行赋》:哀晋鄙之无辜兮,忿朱亥之篡军 |
读音:chóu |
繁体:讎 |
笔画:18 |
部首:隹 |
雠字详解:〔古文〕???【唐韻】市流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時流切【正韻】除留切,?音酬。【說文】猶?也。【玉篇】對也。【正字通】言相讎對也。【詩·大雅】無言不讎。【毛傳】用也。【正義】相對謂之讎。讎者,相與用言語,故以讎爲用。【朱傳】答也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匹也。【郭註】讎,猶儔也。【廣雅】云輩也。【郉疏】儔侶輩類之匹也。【書·召誥】予小臣,敢以王之讎民,百君子。【孔傳】匹也,言民在下,自上匹之。 又等也。【前漢·霍光傳】皆讎有功。【師古註】言其功相等類也。 又當也。【前漢·灌夫傳】上使御史薄責嬰所言,灌夫頗不讎。【晉灼註】讎,當也。 又【正韻】售也,償也。【史記·高祖紀】高祖每酤留飮酒,讐數倍。【如淳註】讎,亦售也。【魏志·衞臻傳】子許買物,隨價讎直。 又【字彙補】應驗也。【史記·封禪書】其方盡多不讎。【索隱註】相應爲讎。謂其言語不相應,無驗也。 又【韻會】仇也。於文言雔爲讎。雔,鳥之雙也。人之讎怨,不顧禮義,則如禽鳥之爲,兩怒而有言在其閒,必溢惡之言,若禽鳥之聲也。【書·微子】相爲敵讎。【傳】言不和同。【詩·邶風】反以我爲讎。【疏】讎者,至怨之稱。【左傳·襄三年】稱解狐其讎也。【疏】讎者,相負挾怨之名。 又【字彙】報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調人鄭註】難相與爲仇讎。【疏】按左氏桓公傳云:怨耦曰仇,則仇是怨也。讎謂報也。 又【韻會】挍也。謂兩本相覆挍如仇讎也。【左思·魏都賦】讎挍篆籀。【註】一人持本,一人讀書,若怨家相對。 又【揚子·方言】予賴讎也。秦晉曰讎。 又姓。【前漢·儒林傳】沛人讎遷。 又通作酬。【戰國策】屬之讎柞。【註】與酬酢同。 又或作稠。【書·微子】用乂讎斂。【傳】馬本作稠,云數也,斂謂賦斂也。 又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承呪切,酬去聲。亦償也。【詩·大雅】無言不讎。有平、去二音。 又【字彙補】亦書作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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雠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李白的《秦女休行》:手挥白杨刀,清昼杀雠家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