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少凡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法
少
凡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
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5月 | 11日 | 22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四月 | 十四日 | 亥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辛巳 | 庚辰 | 丁亥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金火 | 金土 | 火水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【少】少代表着年轻的心态和活力,蕴含着成长、发展潜力和未来。这个字用于起名,寓意美好,积极向上,专注于高品质,追求真我,成长为有价值的人才。
【凡】凡意味着平凡、努力和真诚,鼓励人们珍惜自己所拥有的,尊重他人,超越欲望,预见未来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---|---|---|---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少 | 少 | 4 | 金 |
凡 | 凡 | 3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---|---|---|---|---|
【10】 | 【13】 | 【7】 | 【4】 | 【16】 |
【水】 | 【火】 | 【金】 | 【火】 | 【土】 |
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(七政之数)七政之数,精悍严谨,天赋之力,吉星照耀。 (吉)
(春日牡丹)才艺多能,智谋奇略,忍柔当事,鸣奏大功。 (大吉)
(四象之数)四象之数,待于生发,万事慎重,不具营谋。 (凶)
成功运被压抑,不易成功,基础不稳,致过劳、病难、克妻,甚至发狂急死。 (凶)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|
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|
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
读音:shǎo |
繁体:少 |
笔画:4 |
部首:小 |
少字是什么意思:少数量小的,与“多”相对;年纪轻或年轻人; |
|
少字详解:【唐韻】書沼切【韻會】始紹切,?燒上聲。【說文】不多也。从小丿聲。【徐曰】丿音夭。【禮·禮器】禮有以少爲貴者,謂天子一食,諸侯再,大夫士三,食力無數是也。食力,庶人也。 又少頃,有閒也。【孟子】少則洋洋焉。 又短也。訾人曰少之,猶稱人曰多之也。【史記·蘇秦傳】素習知蘇秦皆少之。 又【廣韻】式照切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失照切,?燒去聲。【玉篇】幼也。【增韻】老之對也。【易·本義】兩儀者始,爲一畫,以分隂陽。四象者次,爲二畫,以分太少。 又少儀。【禮記】篇名。少室,山名。 又副貳也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於是爲置三少,皆上大夫也。曰少保、少傅、少師。【註】副三公者。 又姓。漢下邽令少年唯。 又叶書久切,音守。【歐陽修·杜祁公墓銘】君子豈弟,民之父母。公雖百齡,人以爲少。母音畝。 又【正字通】入宥韻。【歐陽修·蔡君山墓銘】父不哭子,老不哭少。嗟夫君山,而不得壽。◎按今文少作幼。《正字通》古小少同。加丿,轉注。 |
|
少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杜甫的《哀江头》:少陵野老吞声哭,春日潜行曲江曲 |
读音:fán |
繁体:凡 |
笔画:3 |
部首:几 |
凡字是什么意思:凡凡字本义铸造器物的模子。引申义凡是一切,表示概括;另外也指平常的,不出奇的。 |
|
凡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符咸切,音帆。【說文】最括也。【玉篇】非一也。【廣韻】常也,皆也。【正韻】大槪也。又【前漢·揚雄傳】請略舉凡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【杜預·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又【玉篇】計數也。【前漢·石奮傳】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【小宰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又輕微之稱。【廣韻】凡,輕也。【孟子】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【春秋·隱七年】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周公凡伯之後。又叶符筠切。【崔駟達旨】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【註】凡,常也。 |
|
凡字来源解释:出自清代袁枚的《随园记》:凡江湖之大,云烟之变,非山之所有者,皆山之所有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