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引第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法
引
第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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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5月 | 6日 | 22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四月 | 初九日 | 亥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辛巳 | 乙亥 | 丁亥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金火 | 木水 | 火水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【引】引这个字表达的寓意是多方面的,包括领引、启示、激励、吸引、图谋成功等等。适合用于积极向上、充满希望和想象力的名字中。
【第】 ‘第’这个字代表着胜利、开始、权威、成长、新的阶段、优秀和重要,有着十分美好和正面的寓意,非常适合用于起名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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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 | 灋 | 8 | 水 |
引 | 引 | 4 | 土 |
第 | 第 | 11 | 木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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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0】 | 【13】 | 【15】 | 【12】 | 【24】 |
【水】 | 【火】 | 【土】 | 【木】 | 【火】 |
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(福寿) 福寿圆满,富贵荣誉,涵养雅量,德高望重。 (大吉)
(春日牡丹)才艺多能,智谋奇略,忍柔当事,鸣奏大功。 (大吉)
(掘井无泉)无理之数,发展薄弱,虽生不足,难酬志向。 (凶)
成功运被压抑,不能伸张,且有急变的灾祸,多有不平不满,易陷于病难,短命等灾祸。 (凶)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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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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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
读音:yǐn |
繁体:引 |
笔画:4 |
部首:弓 |
引字详解:〔古文〕㧈【唐韻】余忍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以忍切,?音蚓。【說文】開弓也。【徐鉉曰】象引弓之形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維體防之,引之中參。 又【廣雅】演也。【易·繫辭】引而伸之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長也。【釋訓】子子孫孫引無極也。【書·梓材】引養引恬。 又相牽曰引。【禮·檀弓】喪服,兄弟之子,猶子也。蓋引而進之也。【註】牽引進之,同于己子。【史記·秦始皇紀】諸生轉相告引。 又【集韻】導也。【史記·韓長孺傳】奉引墮車,蹇。【註】爲天子導引而墮車,跛。 又卻也。【禮·玉藻】侍坐,則必退席。不退,則必引而去君之黨。【註】引,卻也。 又相薦達曰引。【史記·魏其侯傳】兩人相爲引重。【註】相薦達爲聲勢。【後漢·張皓王龔傳論】顯登者以貴塗易引。 又服氣法曰道引。【莊子·刻意篇】道引之士,養形之人。【史記·留侯世家】道引不食穀。 又治疾法有撟引。【史記·扁鵲傳】鑱石撟引。【註】謂爲按摩之法,夭撟引身,如熊顧鳥伸也。 又十丈爲引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其法用竹爲引,高一分,廣六分,長十丈。引者,信也。【註】信讀曰伸,言其長。 又【廣韻】【正韻】羊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羊進切,?蚓去聲。【集韻】牽牛綍也。【禮·檀弓】弔於葬者,必執引。【疏】引,柩車索也。 又【集韻】一曰曲引。【蔡邕·琴操】有思歸引。又引古作?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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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秦观的《满庭芳·山抹微云》:暂停征棹,聊共引离尊 |
读音:dì |
繁体:第 |
笔画:11 |
部首:竹 |
第字是什么意思:第指次第,次序;封建社会官僚贵族的大宅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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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字详解:【廣韻】特計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大計切,?音弟。次第也。【左傳·哀十六年】子西曰:楚國第我死,令尹、司馬非勝而誰。【註】用士之次第。 又但也。【史記·陳丞相世家】陛下第出僞遊雲夢。【註】第,且也,但也。 又第宅。【前漢·高帝紀】爲列侯者賜大第。【註】孟康曰:有甲乙次第,故曰第也。【司馬相如·喻巴蜀檄】位爲通侯,居列東第。 又複姓。【後漢·第五倫傳】齊諸田徙園陵者多,故以次第爲氏,有第五、第八等氏。 又同弟。【說文】第本作弟,韋束之次第也。今爲兄弟字。 又【集韻】一曰順也。 又【韻會】舊註作苐,非。苐,草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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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黄孝迈的《湘春夜月·近清明》:这次第,算人间没个并刀,剪断心上愁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