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时珍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法
时
珍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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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5月 | 11日 | 16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四月 | 十四日 | 申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辛巳 | 庚辰 | 甲申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金火 | 金土 | 木金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【时】时这个字有多种意义,既有关于时间的流转和珍惜,也有关于力量和机会的象征,同时还蕴含着历史文化和时尚潮流的内涵。这使得在起名时,时这个字可以赋予宝宝不同的精神寓意,既可以表达沉稳神秘的气质,也可以呈现年轻时尚的态度和个性。
【珍】珍代表着宝贵、珍爱、美好和稀有的意义。可用于起名和命名商标,常用于与珠宝饰品或药物有关的生意。除此之外,珍还代表着柔情和文艺之意,可以用于起一个充满诗情画意的名字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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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 | 灋 | 8 | 水 |
时 | 時 | 7 | 金 |
珍 | 珎 | 9 | 火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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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0】 | 【19】 | 【20】 | 【11】 | 【29】 |
【水】 | 【水】 | 【水】 | 【木】 | 【水】 |
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(屋下藏金)非业破运,灾难重重,进退维谷,万事难成。 (凶)
(多难) 风云蔽日,辛苦重来,虽有智谋,万事挫折。 (凶)
(旱苗逢雨)万物更新,调顺发达,恢弘泽世,繁荣富贵。 (大吉)
有较强的活动能力,有如洪水泛滥之势,有可能建奇功,立大业,也有可能成为豪杰、伟人,但多数人不如意。若先天八字忌水,此种配置难逃凶数。 (凶)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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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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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
读音:shí |
繁体:時 |
笔画:7 |
部首:日 |
时字详解:〔古文〕旹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市之切【正韻】辰之切,?音蒔。【說文】四時也。【釋名】四時,四方各一時。時,期也,物之生死各應節期而至也。【書·堯典】敬授人時。【傳】敬記天時以授人也。【又】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,以閏月定四時成歲。【禮·孔子閒居】天有四時,春秋冬夏。【淮南子·天文訓】隂陽之專精爲四時。【又】三月而爲一時。 又【韻會】辰也,十二時也。 又【廣韻】是也。【書·堯典】黎民於變時雍。【傳】時,是也。【詩·大雅】曰止曰時,築室于兹。【朱傳】可以止于是,而築室矣。 又【博雅】伺也。【論語】孔子時其亡也,而往拜之。【疏】謂伺虎不在家時而往謝之。 又【博雅】善也。【廣韻】中也。 又地名。【左傳·莊九年】戰于乾時。【註】乾時,齊地。時水在樂安界,岐流旱則竭涸,故曰乾時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良吏傳有時苗。《何氏姓苑》云:今鉅鹿人。 又與塒同。【詩·王風】雞棲于塒。【釋文】塒,本亦作時。 又【韻補】叶上紙切。【王粲·七釋】不以志易道,不以身後時。進德修業,與世同理。 又叶側吏切。【屈原·離騷】忳鬰邑余侘傺兮,吾獨窮苦乎此時也。叶下態,態音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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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刘长卿的《长沙过贾谊宅》:秋草独寻人去后,寒林空见日斜时 |
读音:zhēn |
繁体:珎 |
笔画:9 |
部首:王 |
珍字详解:〔古文〕錱【唐韻】陟鄰切【集韻】知鄰切,?音眞。【說文】寶也。【玉篇】貴也,美也,重也。【禮·儒行】儒有席上之珍以待聘。【盧諶詩】不待卞和顯,自爲命世珍。 又瑞也。【詩·周頌·將受厥明傳】我周家大受其光明,謂爲珍瑞,天下所休慶也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珍,獻也。 又奇也。【書·旅獒】珍禽奇獸,不育于國。【公羊傳·昭三十一年】食必坐二子於其側而食之,有珍怪之食。【註】珍怪,猶奇異也。 又【正字通】食之美者亦曰珍。【禮·王制】八十常珍。【註】常食皆珍味也。【又】九十者天子欲有問焉,則就其室以珍從。【註】九十者,專指有爵者,言天子就而問,珍味從之以往,致尊養之義也。又【周禮·天官·膳夫】珍用八物。【註】謂淳熬淳母炮豚炮牂擣珍漬熬肝膋也。【陸佃云】珍用八物,牛羊麋鹿麕豕狗狼。 又坤珍,洛書也。【後漢·班固傳】聖皇乃握乾符,闡坤珍。 又【正字通】州名。漢牂牁郡,唐置珍州。 又【字彙補】讀作鎭。【周禮·春官·典瑞】珍圭以徵守,以恤凶荒。【註】杜子春云:珍,當作鎭。 又【韻補】叶張連切,音邅。【?琳馬瑙勒賦】遭時顯價冠世珍兮,君子窮達亦時然兮。 【玉篇】俗作珎。【五音集韻】俗作?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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珍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东方朔的《答客难》:身处尊位,珍宝充内,外有仓麋,泽及后世,子孙长享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