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鼎取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法
鼎
取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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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5月 | 21日 | 13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四月 | 廿四日 | 未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辛巳 | 庚寅 | 癸未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金火 | 金木 | 水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【鼎】鼎这个字寓意丰富,既象征权力、财富,也是吉祥物和团圆之物,在中华文化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,适合用于表达权威、全面、安全、吉祥、传承和聪明等美好寓意的名字。
【取】取这个字有许多美好的寓意,包括幸福美满、取之有道、取胜为王、取义成仁、取得成功和取长补短,这些寓意可以用于起名,让人们拥有美好的人生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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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 | 灋 | 8 | 水 |
鼎 | 鼎 | 12 | 火 |
取 | 取 | 8 | 金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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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0】 | 【22】 | 【21】 | 【9】 | 【30】 |
【水】 | 【木】 | 【木】 | 【水】 | 【水】 |
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吉】 |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(明月中天)光风霁月,万物确立,官运亨通,大搏名利。女性不宜此数。 (大吉)
(秋草逢霜)秋草逢霜,困难疾弱,虽出豪杰,人生波折。 (凶)
(大成之数)大成之数,蕴涵凶险,或成或败,难以把握。 (凶)
得上级提拔获得成功和发展,基础稳固,心身健全,繁荣昌隆,幸福长寿。 (吉)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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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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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
读音:dǐnɡ |
繁体:鼎 |
笔画:12 |
部首:鼎 |
鼎字是什么意思:鼎一般指正当,正在,大,支持等,如鼎力协助。也指重器,是政权的象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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鼎字详解:〔古文〕鼑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都挺切,音頂。【說文】鼎三足兩耳,和五味之寶器也。昔禹收九牧之金,鑄鼎荆山之下。【玉篇】鼎,所以熟食器也。【左傳·宣三年】昔夏之方有德也,遠方圖物,貢金九牧,鑄鼎象物,百物而爲之備,使民知神姦,故民入川澤山林,不逢不若,螭魅罔兩莫能逢之。【周禮·天官·膳夫】王日一舉鼎,十有二物,皆有俎。【鄭註】鼎有十二,牢鼎九,陪鼎三。 又【周易卦名】巽下離上之卦。 又【正韻】鼎,當也。 又方也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天子春秋鼎盛。 又鼎鼎,大舒也。【禮·檀弓】喪事鼎鼎爾,則小人。【疏】形體寬慢也。 又周鼎,星名。見【步天歌】。 又湖名。【史記·封禪書】黃帝鑄鼎於荆山,後世因名其處爲鼎湖。 又州名。宋朗州攺鼎州。 又城門名。【後漢·郡國志】雒陽東城曰鼎門。【註】九鼎所後入。 又維舟曰鼎。【揚子·方言】維之謂之鼎。 又官名。【前漢·東方朔傳】夏育爲鼎官。【註】鼎官,今殿前舉鼎者也。 又姓。未將鼎澧。 又人名。【西京雜記】鼎,匡衡小名也。又【前漢·匡衡傳註】張晏曰:匡衡少時字鼎,長乃易字稚圭,世所傳衡與貢禹書,上言衡狀報,下言匡鼎白,知是字也。【又】無說詩匡鼎來。【註】服虔曰:鼎,猶言當也,若言匡且來也。○按服虔註誤。 又【前漢·賈捐之傳】捐之復短石顯。楊興曰:顯鼎貴。【註】如淳曰:言方且欲貴矣。鼎音釘。師古曰:讀如字。 又叶他經切,音汀。【左思·吳都賦】精若耀星,聲若雷霆。名藏於山經,形鏤於夏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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鼎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李白的《飞龙引二首·其一》:黄帝铸鼎于荆山,炼丹砂 |
读音:qǔ |
繁体:取 |
笔画:8 |
部首:又 |
取字是什么意思:取表示拿;选择;采用;得到等含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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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字详解:【唐韻】七庾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此主切,?娶上聲。【說文】捕取也。从又耳。【玉篇】資也,收也。【廣韻】受也。【增韻】索也。【禮·儒行】力行以待取。【史記·魯仲連傳】爲人排難解紛,而無取也。【管子·白心篇】道者,小取焉則小得福,大取焉則大得福。又【韻會】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。又【前漢·王莽傳】考論五經,定取禮。【註】師古曰:取,讀曰娶。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逡須切,音趨。【集韻】取慮,縣名,在臨淮。又【集韻】雌由切,音秋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?留浚儀。【註】師古曰:取慮,縣名。音秋盧。取又音趨。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此苟切,音趣。【杜甫·遭田父泥飮詩】今年大作社,拾遺能住否。呌婦開大瓶,盆中爲吾取。感此氣揚揚,須知風化首。又【正韻】索也。【詩·小雅】如酌孔取。【箋】謂度所勝多少。又【六書本義】?通用伸,伸通取。訓索,取轉聲,與娶趣字同。又【古文奇字】朱謀㙔曰:古文取,疑當从与聲。人與而我取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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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李清照的《渔家傲·天接云涛连晓雾》:风休住,蓬舟吹取三山去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