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午凡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焦
午
凡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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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6月 | 13日 | 7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五月 | 十八日 | 辰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壬午 | 癸丑 | 丙辰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水火 | 水土 | 火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焦】焦这个字寓意丰富,既有热爱生活、追求进步的意味,又有专注、果敢、忠诚、刚毅的品质,适合用于起名。
【午】午字代表阳光明媚、勤奋努力、顺时而动、生命力、充实丰满、忙碌自主,是一个充满生机和能量的字,适合用于起名。
【凡】凡意味着平凡、努力和真诚,鼓励人们珍惜自己所拥有的,尊重他人,超越欲望,预见未来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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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 | 焦 | 12 | 火 |
午 | 午 | 4 | 火 |
凡 | 凡 | 3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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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3】 | 【16】 | 【7】 | 【4】 | 【19】 |
【火】 | 【土】 | 【金】 | 【火】 | 【水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春日牡丹)才艺多能,智谋奇略,忍柔当事,鸣奏大功。 (大吉)
(七政之数)七政之数,精悍严谨,天赋之力,吉星照耀。 (吉)
(厚重) 厚德载物,安富尊荣,财官双美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四象之数)四象之数,待于生发,万事慎重,不具营谋。 (凶)
得父母余德,或长辈的引进而成功发展,惟因具有消极倾向,易生心身过劳、病患。 (凶)
读音:jiāo |
繁体:焦 |
笔画:12 |
部首:灬 |
焦字是什么意思:焦物体经火烧变成黑黄色并发硬、发脆。指酥,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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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字详解:【唐韻】卽消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兹消切,?音蕉。【說文】本作?。火所傷也。【玉篇】火燒黑也。又炙也。【禮·月令】其味苦,其臭焦。【註】火之臭味也。凡苦焦者皆屬焉。【左傳·哀二年】卜戰龜焦。【禮·問喪】傷腎乾肝焦肺。【史記·越世家】苦身焦思。 又【史記·扁鵲傳】別下于三焦膀胱。【註】正義曰:八十一難云:三焦者,水穀之道路也,氣之所終始也。上焦在心下,下鬲在胃上也。中焦在胃中,脘不上不下也。下焦在臍下,當膀胱上口也。【廣韻】別作膲。 又國名。【左傳·僖二十九年】虞虢焦滑霍揚韓魏皆姬姓也。【註】焦在陝縣。【史記·周本紀】褒封神農之後于焦。【註】地理志,弘農陝縣有焦城,故焦國也。又【秦本紀】圍焦降之。【註】括地志云:焦城在陝州城內東北百步,因焦水爲名。周同姓所封。◎按左傳之焦姬姓,神農之後乃姜姓,其所封當別是一焦。周本紀註亦云:在陝縣。誤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神農後,以國爲氏,出南安。 又晉邑名。【左傳·僖三十一年】許君焦瑕。【註】晉河外五城之二邑。 又【詩·小雅】整居焦穫。【爾雅·釋地】十藪,周有焦穫。【註】今扶風瓠中是也。 又【晏子·外篇】東海有蟲,巢于蟁睫,命曰焦冥。 又焦明,鳥名。【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】掩焦明。【註】焦明似鳳。通作鷦。 又【韻會】通作燋。詳燋字註。【集韻】或作㸈。 又【集韻】慈焦切【正韻】慈消切,?音樵。【集韻】焦夷,楚地名。【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】楚伐陳取焦夷。【註】焦,譙縣也。夷一名城父。皆陳邑。 又與憔通。【班固·答賔戲】朝爲榮華,夕而焦?。 又【集韻】將由切,音啾。?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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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李白所著《相和歌辞。来日大难》道长食尽,苦口焦唇。 |
读音:wǔ |
繁体:午 |
笔画:4 |
部首:十 |
午字是什么意思:午:地支的第七位,属马;用以纪月;用以纪时;纵横相交;相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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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疑古切,音五。【說文】牾也。五月隂氣午逆,陽冒地而出也。【徐曰】五月陽極隂生。仵者,正衝之也。又辰名。【爾雅·釋天】太歲在午曰敦牂。【淮南子·時則訓】斗五月指午。又【廣韻】交也。【韻會】一縱一橫曰旁午,猶言交橫也。【儀禮·特牲饋食】心舌皆去,本末午割之。【註】縱橫割也。【禮·內則】男角女羈。【註】午達曰羈。【疏】度尺而午,令女剪髮,留其頂上,縱橫各一,相通達也。【前漢·霍光傳】使者旁午。【註】旁午,分布也。又舛午,違背也。見【前漢·劉向傳】。又【前漢·劉向傳】水旱飢蝝,蠭午?起。【註】猶雜沓也。又【段成式詩】良人爲漬木瓜水,遮却紅腮交午痕。又【韻會】馬屬午。晉姓司馬,因攺司馬官爲典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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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苏舜钦的《夏意》:(夏席清一作:夏簟清)树阴满地日当午,梦觉流莺时一声 |
读音:fán |
繁体:凡 |
笔画:3 |
部首:几 |
凡字是什么意思:凡凡字本义铸造器物的模子。引申义凡是一切,表示概括;另外也指平常的,不出奇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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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符咸切,音帆。【說文】最括也。【玉篇】非一也。【廣韻】常也,皆也。【正韻】大槪也。又【前漢·揚雄傳】請略舉凡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【杜預·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又【玉篇】計數也。【前漢·石奮傳】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【小宰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又輕微之稱。【廣韻】凡,輕也。【孟子】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【春秋·隱七年】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周公凡伯之後。又叶符筠切。【崔駟達旨】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【註】凡,常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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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来源解释:出自清代袁枚的《随园记》:凡江湖之大,云烟之变,非山之所有者,皆山之所有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