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二讳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程
二
讳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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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5月 | 31日 | 7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五月 | 初五日 | 辰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辛巳 | 庚子 | 庚辰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金火 | 金水 | 金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程】程意味着坚持不懈的追求与执着精神,在起名时具有积极向上的美好寓意。
【二】二这个字代表了倍数、奋勇向前、互助友爱和称心如意的美好寓意。在起名时,可以将这些寓意融入命名中,以寓意和美好祝福为宝宝的成长加油。
【讳】讳这个字用于起名时,可以表达尊重、忌讳、谦虚、保护等美好寓意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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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 | 程 | 12 | 火 |
二 | 二 | 2 | 火 |
讳 | 諱 | 6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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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3】 | 【14】 | 【18】 | 【17】 | 【30】 |
【火】 | 【火】 | 【金】 | 【金】 | 【水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凶】 |
(春日牡丹)才艺多能,智谋奇略,忍柔当事,鸣奏大功。 (大吉)
(铁镜重磨)权威显达,博得名利,且养柔德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破兆) 家庭缘薄,孤独遭难,谋事不达,悲惨不测。 (凶)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一时虽可成功,但心却经常不安,心身过劳,易患脑及呼吸器官疾病。男命克妻。 (凶)
读音:chénɡ |
繁体:程 |
笔画:12 |
部首:禾 |
程字详解:【唐韻】直貞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馳貞切,?音呈。【說文】品也。十髮爲程,十程爲分,十分爲寸。【徐曰】程者,權衡斗斛律曆也。【荀子·致仕篇】程者,物之準也。【註】程,度量之總名。【禮·月令】按度程。【註】度爲制大小,程謂器所容。【疏】容受多少。 又【廣韻】期也,式也,限也。【增韻】量也,銓也,課也。【禮·儒行】引重鼎不程其力。【前漢·高帝紀】張蒼定章程。又【?法志】自程決事,日縣石之一。【註】縣,稱也。石,百二十斤也。讀文書,日以百二十斤爲程。又【東方朔傳】程其器能,用之如不及。 又驛程,道里也。 又示也。【張衡·南都賦】致飾程蠱。 又秦人謂豹曰程。【莊子·秋水篇】靑寧生程,程生馬。【註】程,豹也。 又地名。【帝王世紀】文王居程,徙都豐。【後漢·郡國志】?陽有上程聚。【註】古程國,重黎之後,伯休甫之國名。 又姓。出廣平安定。二望,本顓頊重黎之後,周宣王時,程伯休父入爲大司馬,封於程,後遂爲氏,與司馬氏同。 又叶促良切,音長。【張籍·祭韓愈詩】公比欲爲書,遺約有條章。令我署其末,以爲後事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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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柳永的《安公子·远岸收残雨》:道去程今夜,遥指前村烟树 |
读音:èr |
繁体:二 |
笔画:2 |
部首:二 |
二字是什么意思:二:代表数名,双,比,两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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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字详解:〔古文〕弍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而至切,音樲。地數之始,卽偶之兩畫而變之也。【易·繫辭】分而爲二,以象兩。【左傳·定四年】衞侯將會,使祝佗從。佗曰:若又共二徼大罪也。【註】謂兼二職。【荀子·議兵篇】權出於一者强,權出於二者弱。【史記·韓信傳】功無二於天下。【前漢·嚴助傳】詔曰:子在朕前之時,知略輻輳,以爲天下少雙,海內寡二。 又巽二,風神名。 又古貨布文帝字。見【六書略】。?字上下畫均齊。上畫短者,乃古文上字也。今相仍上短下長作二字,非。貳。???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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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字来源解释:出自明代何景明的《竹枝词》:十二峰头秋草荒,冷烟寒月过瞿塘 |
读音:huì |
繁体:諱 |
笔画:6 |
部首:讠 |
讳字是什么意思:讳:有顾忌而躲开某些事或不说某些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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讳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許貴切,音卉。【說文】誋也。【廣韻】避也。【玉篇】隱也,忌也。【春秋序】隱諱以辟患。【公羊傳·閔元年】春秋爲尊者諱,爲親者諱,爲賢者諱。【戰國策】罰不諱强大。【註】諱,猶避也。【史記·秦始皇紀】秦俗多忌諱之禁。 又畏也。【史記·商君傳】華陽、涇陽等擊斷無諱。 又【增韻】護短曰諱。 又生曰名,死曰諱。【左傳·桓六年】周人以諱事神,名終將諱之。【疏】自殷以往,未有諱法,諱始於周。【禮·檀弓】卒哭而諱。【疏】古者生不相諱,卒哭,乃有神諱也。 又不諱,謂死也。【史記·商君傳】公叔病,如有不可諱,將奈社稷何。【後漢·桓榮傳】如有不諱,無憂家室也。【註】死者人之常,故言不諱也。 又叶呼韋切,音揮。【東方朔·七諫】願乗閒而效志兮,恐犯忌而干諱。卒撫情以寂漠兮,然怊悵而自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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讳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韩愈的《送穷文》:” 主人应之曰:“予以吾为真不知也耶!子之朋俦,非六非四,在十去五,满七除二,各有主张,私立名字,捩手覆羹,转喉触讳,凡所以使吾面目可憎、语言无味者,皆子之志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