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昌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章
昌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
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6月 | 2日 | 0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五月 | 初七日 | 子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辛巳 | 壬寅 | 庚子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金火 | 水木 | 金水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章】章这个字有多重美好寓意,包括光彩夺目,文采斐然,卓越非凡,正义公平,秩序井然,以及文化底蕴。用于起名时可以表达出对美好、正义、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关注和追求。
【昌】昌字寓意兴盛繁荣、前程似锦、万事如意,象征生命的美好未来和花开富贵之意,为名字取舒适不俗,积极向上、充满希望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---|---|---|---|
章 | 章 | 11 | 火 |
昌 | 昌 | 8 | 金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---|---|---|---|---|
【12】 | 【19】 | 【17】 | 【10】 | 【28】 |
【木】 | 【水】 | 【金】 | 【水】 | 【金】 |
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掘井无泉)无理之数,发展薄弱,虽生不足,难酬志向。 (凶)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(多难) 风云蔽日,辛苦重来,虽有智谋,万事挫折。 (凶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虽然成功运佳,基础安定,财格俱得配置,惟数理凶,易生不平不满,损害大脑。 (凶)
读音:zhānɡ |
繁体:章 |
笔画:11 |
部首:立 |
章字是什么意思:章花纹,文采;同“彰”,彰明,显著;条目,规程。 |
|
章字详解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諸良切【正韻】止良切,?音彰。【說文】樂竟爲一章。从音从十。十,數之終也。 又采也。【書·臯陶謨】五服五章哉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畫繢之事,靑與赤謂之文,赤與白謂之章。 又明也。【易·垢卦】品物咸章。【書·洪範】俊民用章。 又文章也。【詩·小雅】維其有章矣。【箋】禮文也。 又篇章。【詩疏】詩有章句,總義包體,所以明情也。 又成事成文曰章。【孟子】不成章不達。【周語】將以講事成章。 又【周語】余敢以私勞,變前之大章。【註】表也,表明天子與諸侯異物也。 又條也,程也。【史記·高祖紀】約法三章。【太史公自序】張蒼爲章程。【註】章。歷數之章術也。 又大林木曰章。【史記·貨殖傳】千章金材。 又【爾雅·釋山疏】山形上平者名章。 又地名。【山海經】鮮山又東曰章山。又赤水之北有章尾山。【史記·楚世家】吳大敗楚于豫章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勃海郡屬縣章武,章鄕,會稽郡屬縣句章,西河郡千章縣,廣平國斥章,東平國章縣。【後漢·光武紀】建武六年,改春陵鄕爲章陵縣。 又官名。【周禮·春官】保章氏。【前漢·王子侯表】千章侯。【百官志】東閣主章令丞。【師古註】主章,掌大材也。【前漢·宣帝紀】元康元年置建章衞尉。 又【爾雅·釋天】太歲在庚曰上章。 又樂名。【禮·記註】大章,堯樂名。 又印章。【漢官儀】吏秩比二千石以上,銀印龜鈕其文曰章,刻曰某官之章。 又章奏。【獨斷】凡羣臣書通於天子者四,曰章,曰奏,曰表,曰駁議。 又【左傳·僖五年】日南至。【疏】步曆之始,以朔旦冬至爲首,曆之上元,其年是十一月朔旦冬,至十九年閏月盡,復得十一月。朔旦冬至,故以十九年爲一章,積章成部,積部成紀。治曆者以此章部爲法,以知氣朔。 又章甫,殷冠名。【禮·郊特牲】章甫,殷道也。 又總章,舜明堂名。 又建章,漢宫名。在長安。城西周迴二十餘里。 又姓,秦將章邯。 又諡法。【逸書】温克令儀曰章。 又國名。【左傳註】謝,章,薛,舒,呂,祝,終,泉,畢,過,此十國皆任姓。 又俗或謂舅曰章。 又【六書音義】周章,怔營貌。又懼貌。亦作慞。 又【字彙補】與樟同。【司馬相如·子虚賦】楩楠豫章。 又與獐同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山以章。【註】讀爲獐。 【韻會小補】又叶之風切,音中。【書·臯陶謨】天秩有禮,自我五禮有庸哉,同寅協恭和衷哉,天命有德,五服五章哉。 又之亮切。同障。【禮·雜記】四面有章。 |
|
章字来源解释:出自南北朝谢庄的《月赋》:沈吟齐章,殷勤陈篇,抽毫进牍,以命仲宣 |
读音:chānɡ |
繁体:昌 |
笔画:8 |
部首:日 |
昌字是什么意思:昌本义是善,正当,指正当的言论。还有兴盛繁荣之义。 |
|
昌字详解:【廣韻】尺良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蚩良切【正韻】齒良切,?音倡。【說文】美言也。【爾雅·釋詁】昌,當也。【書·大禹謨】禹拜昌言曰。【傳】昌,當也。 又【博雅】盛也。【書·仲虺之誥】邦乃其昌。【傳】國乃昌盛。 又【詩·鄭風】子之昌兮。【傳】昌,盛壯貌。 又【詩·齊風】猗嗟昌兮。【箋】昌,狡好貌。 又【說文】一曰日光也。詩曰:東方昌矣。○按《詩·齊風·雞鳴》作東方明矣,朝旣昌矣。與《說文》所引不同。 又物也。【莊子·在宥篇】今夫百昌,皆生於土而反於土。【註】司馬云:百昌猶百物也。 又【儀禮·公食大夫禮】昌本。【註】昌,蒲。本,菹也。 又【史記·天官書】斗魁戴匡六星,曰文昌宮。【註】文者,精所聚。昌者,揚天紀,輔拂?居,以成天象。 又【集韻】尺亮切,音唱。倡,或作昌。 |
|
昌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赵壹的《刺世疾邪赋》:捷慑逐物,日富月昌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|
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|
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