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司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符
司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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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6月 | 1日 | 6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五月 | 初六日 | 卯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辛巳 | 辛丑 | 辛卯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金火 | 金土 | 金木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符】符这个字意味着连接物体的力量,有保护的能力并象征着祥和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,符具有重要的传承和文化意义,也被用于旗帜装饰和占卜预测。起名时,符可以寓意家庭团结,平安幸福和子孙兴旺等美好寓意。
【司】司这个字在起名时可以寓意权威、公正、智慧、勤勉和方向感等美好内涵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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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 | 符 | 11 | 木 |
司 | 司 | 5 | 金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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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2】 | 【16】 | 【14】 | 【10】 | 【25】 |
【木】 | 【土】 | 【火】 | 【水】 | 【土】 |
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平】 |
(掘井无泉)无理之数,发展薄弱,虽生不足,难酬志向。 (凶)
(破兆) 家庭缘薄,孤独遭难,谋事不达,悲惨不测。 (凶)
(厚重) 厚德载物,安富尊荣,财官双美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乏成功运,有不平不满的念头,易患呼吸器官及肠胃疾病,但数理良好者,多有进展成功。 (平)
读音:fú |
繁体:符 |
笔画:11 |
部首:竹 |
符字是什么意思:符本义指朝廷传达命令或调兵遣将的凭证。后引申为记号,标志,相合,一致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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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字详解:【廣韻】防無切【集韻】馮無切【正韻】逢夫切,?音扶。【說文】符,信也。漢制以竹,長六寸,分而相合。【釋名】符,付也。書所敕命于上,付使傳行之也。【玉篇】符,符節也。分爲兩邊,各持一以爲信。【篇海】符者,輔也,所以輔信。又驗也,證也,合也。【六書音義】符之爲言扶也,兩相符合而不差也。【周禮·地官】門關用符節。【註】符節者,如今諸官詔符也。【史記·五帝紀】黃帝合符釜山。【註】合諸侯符契圭璋而朝于釜山。【高祖紀】六年,剖符行封。【孝文紀】初與郡國守相爲銅虎符、竹使符。【註】張晏曰:符以代古之圭璋,从?易也。師古曰:竹使符,與郡守各分其半,右留京師,左以與之。 又符瑞。【禮·記註】萬物之符長。【疏】符謂甘露、醴泉之屬。 又符籙。【帝王世紀】黃帝討蚩尤,西王母以符授之,乃立請祈之壇,親自受符。 又木膚也。【山海經】丹木赤符而黑理。 又書名。【黃帝泰階六符經】【隂符經】【春秋·感精符】。 又官名。【前漢·趙堯傳】堯爲符璽御史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魯頃公之孫雅仕,秦爲符璽令,因而氏焉。 又地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沛郡有符離縣,犍爲郡有符縣,巴郡有符特山。【趙充國傳】匈奴發騎,旁塞至符奚盧山。【北史·隋本紀】開皇十五年,旅王符山。【山海經】符禺之山,符禺之水出焉,北流注于渭。 又獸名。【後漢·班超傳】月氏貢符拔。【註】符拔,形似麟而無角。 又竹名。【廣東新語】雙髻峰下百十步,劉仙壇側有符竹,竹不甚高大,止數尺,葉上有文如蝸涎,如古篆籀,其行或複或單,或疎或密,葉葉不同,若今巫覡所書符者。一竹中有一葉二葉,或數十竹中無一葉,葉雖枯而文色不改。文多白,與葉色不同。山人謂之竹葉符,每以餉客。 又敷無切。【史記·律書】萬物剖符甲而生。【註】符,音孚。 又叶房尤切。【陳琳·大荒賦】考律歷于鳳鳥兮,問民事于九鳩。傷典墳之圯墜兮,關大聖之顯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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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王安石的《元日》:千门万户曈曈日,总把新桃换旧符 |
读音:sī |
繁体:司 |
笔画:5 |
部首:口 |
司字是什么意思:司:主管,操作;承担;侦察,观察;方面之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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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字详解:〔古文〕?【唐韻】【集韻】息兹切【韻會】新兹切【正韻】相咨切,?音思。【說文】臣司事於外者。【玉篇】主也。【書·大禹謨】兹用不犯于有司。又【高宗肜日】王司敬民。又【周官】欽乃攸司。【禮·曲禮】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?,典司五衆。天子之六府,曰司土、司水、司木、司草、司器、司貨,典司六職。 又州名。【晉書·地理志】司州,漢司隸校尉所部。魏氏置司州。 又【廣韻】姓也。【左傳】鄭有司臣。又【正字通】司徒,司馬,司空,皆複姓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相吏切,音笥。義同。【前漢·敘傳】民具爾瞻,困于二司。【註】師古曰:司,先字反。【王粲·酒賦】酒正膳夫冢宰是司,虔濯器用,敬滌蘊饎。 又與伺通。【前漢·高五王傳】魏勃常早掃齊相舍人門外,舍人怪之,以爲物而司之,得勃。又【灌夫傳】太后亦已使?司。 又【容齋隨筆】司有入聲。如白居易詩:四十著緋軍司馬,男兒官職未蹉跎。一爲州司馬,三見歲重陽。武元衡詩,惟有白鬚張司馬,不言名利尚相從是也。○按司字有平、去二聲。白、武二詩所用,當係去聲讀作入聲者,無據,不可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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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白居易的《冷泉亭记》:先是领郡者,有相里君造虚白亭,有韩仆射皋作候仙亭,有裴庶子棠棣作观风亭,有卢给事元辅作见山亭,及右司郎中河南元藇最后作此亭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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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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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