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讼甙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管
讼
甙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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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6月 | 25日 | 10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六月 | 初一日 | 巳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壬午 | 乙丑 | 辛巳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水火 | 木土 | 金火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管】管这个字寓意着对爱护、关心、管理、治理、纪律和控制的能力和技巧。用于起名时可以表达对宝宝健康成长和良好品质的期望。
【讼】讼字寓意着公正、平等、正义、勇气、进步、和谐,适合用于有大义感、追求公正的人的名字。
【甙】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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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 | 管 | 14 | 木 |
讼 | 訟 | 6 | 金 |
甙 | 甙 | 8 | 火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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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5】 | 【25】 | 【23】 | 【13】 | 【37】 |
【土】 | 【土】 | 【火】 | 【火】 | 【金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吉】 |
(福寿) 福寿圆满,富贵荣誉,涵养雅量,德高望重。 (大吉)
(壮丽) 旭日东升,壮丽壮观,权威旺盛,功名荣达。女性不宜此数。 (大吉)
(荣俊) 资性英敏,才能奇特,涵养性情,可成大业。 (大吉)
(春日牡丹)才艺多能,智谋奇略,忍柔当事,鸣奏大功。 (大吉)
可获得意外成功发展,有名利双收的运气,基础稳固,平静安康,免于种种灾祸,可得幸福长寿。 (吉)
读音:ɡuǎn |
繁体:管 |
笔画:14 |
部首:竹 |
管字是什么意思:管本义是一种类似于笛的管乐器。后泛指管乐器。管也有处理,教养,治理等含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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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字详解:【廣韻】古滿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古緩切,?音筦。樂器。【書·益稷篇】下管鼗鼓。【詩·商頌】嘒嘒管聲。【儀禮·大射儀】乃管新宮。【註】管,謂吹簜以播新宮之樂。【周禮·春官】孤竹之管,孫竹之管,隂竹之管。【疏】管如篪,六孔。【爾雅·釋樂】大管謂之簥,其中謂之篞,小者謂之篎。【註】管長尺,圍寸,倂漆之。有底,如笛而小,倂兩而吹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竹曰管。【說文】管,十一月之音,物開地牙,故謂之管。 又葭管。【玉泉記】取宜陽金門竹爲管,河內葭草爲灰,吹之以?陽氣。 又地名。【山海經】管涔之山,汾水出焉。【左傳註】滎陽京縣東北有管城。【史記·周本紀】武王封弟叔鮮于管。【註】括地志,鄭州管城縣外城,古管國城也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出平原周文王子管叔之後,齊有大夫管至父。 又筆彄也。【禮·內則】右佩玦、捍、管。【註】管,筆彄。【梁史·元帝紀】元帝筆有三品:忠孝全者以金管書之,行精粹者以銀管書之,文辭華麗者以斑竹管書之。 又總理其事曰管。【史記·李斯傳】趙高以刀筆吏入秦宮,管事二十餘年。 又主當也。【禮·樂記】禮樂之說,管乎人情矣。【註】猶包也。【荀子·儒效篇】聖人也者,道之管也。【註】管,樞要也。 又管管,小見也。【詩·大雅】靡聖管管。【傳】管管,無所依繫。【箋】管管然以心自恣。 又【博雅】管管,浴也。 又五臟腧亦曰管。【莊子·人閒世】支離疏者,五管在上。【註】管,腧也。 又管籥也。【周禮·地官】司門掌授管鍵以啟閉國門。【註】謂籥也。【禮·月令】修鍵閉,愼管籥。 又【集韻】或从玉作琯。古者琯以玉。舜之時,西王母來獻其白玉琯,零陵文學姓奚,於泠道舜祠下得笙玉琯,夫以玉作音,故神人以和,鳳凰來儀也。 又【韻會補】通作筦。【前漢·東方朔傳】以筦窺天。【註】古管字。 又【類篇】沽丸切。【集韻】古丸切,?音官。【儀禮·聘禮】管人布幕于寢門外。【註】管,古文作官,猶館也。謂掌次舍帷幕之官。 又叶扃縣切。【蘇轍·燕山詩】居民異風氣,自古習耕戰。次稱望諸君,術略亞狐管。 又叶古轉切。【郭璞·鷰贊】殷王元發,聖敬日遠。商人是頌,詠之弦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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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张元干的《菩萨蛮·春来春去催人老》:插花还起舞,管领风光处 |
读音:sònɡ |
繁体:訟 |
笔画:6 |
部首:讠 |
讼字是什么意思:讼:争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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讼字详解:〔古文〕䛦?吅㕬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似用切,音頌。【說文】爭也。【六書故】爭曲直于官有司也。又【易·訟卦疏】凡訟者,物有不和情?,爭而致其訟。【註】爭辯也。又【雜卦】訟,不親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】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,聽而斷之。【註】爭罪曰獄,爭財曰訟。【疏】對文例也。若獄訟不相對,則爭財亦爲獄。 又衆論異同錯互也。【後漢·曹褒傳】會禮之家,名爲聚訟。【註】言相爭不定也。 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。【前漢·王莽傳】吏民上書冤訟莽者,以百數。 又責也。【論語】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。【註】訟,猶責也。又公也。【史記·呂后紀】未敢訟言誅之。【註】訟,公也。猶明言也。【韻會小補】通作誦。【前漢·呂后紀·鄧展註】誦言,公言也。【正字通】訟,亦音工。與公通。 又【韻會】通作頌。【說文】謌訟也。【徐鉉曰】古本《毛詩》雅頌字多作訟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祥容切,頌平聲。亦爭獄也。【詩·召南】何以速我訟,叶上墉下從。毛氏曰:《易》註:訟,爭也,言之于公也,从言从公,蓋會意也。且諧公聲,是以《詩》協從韻,《易》獨音去聲,未爲允當。合依《詩》音,二韻通用。 又【集韻】餘封切,音容。諍也。【書·堯典】嚚訟可乎。馬融本作庸。 又容也。【史記·吳王濞傳】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,訟共禁弗予。【註】訟音容。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。 又叶古東切,音公。【潘岳·關中詩】旣征爾辭,復蔽爾訟。當乃明實,否則證空。 又叶徂郞切,音藏。【魏武帝·對酒曲】宰相股肱皆忠良,咸禮讓,民無所爭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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讼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李隆基所著《赐诸州刺史以题座右》讼狱必以情,教民贵有常。 |
读音:dài |
繁体:甙 |
笔画:8 |
部首:甘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