终昌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终
昌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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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5月 | 16日 | 21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四月 | 十九日 | 亥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辛巳 | 乙酉 | 丁亥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金火 | 木金 | 火水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终】终这个字寓意着完成和成功的终点,同时也代表着不断追求进步和成长的终极目标。它也可以表示困难和无奈的不得已而为之的终。人生中的重要时刻如结婚、生子等都被称为终身大事。经过不懈的努力和坚持,最终我们将能够实现自己的目标。
【昌】昌字寓意兴盛繁荣、前程似锦、万事如意,象征生命的美好未来和花开富贵之意,为名字取舒适不俗,积极向上、充满希望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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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 | 終 | 8 | 金 |
昌 | 昌 | 8 | 金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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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2】 | 【19】 | 【17】 | 【10】 | 【28】 |
【木】 | 【水】 | 【金】 | 【水】 | 【金】 |
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掘井无泉)无理之数,发展薄弱,虽生不足,难酬志向。 (凶)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(多难) 风云蔽日,辛苦重来,虽有智谋,万事挫折。 (凶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虽然成功运佳,基础安定,财格俱得配置,惟数理凶,易生不平不满,损害大脑。 (凶)
读音:zhōnɡ |
繁体:終 |
笔画:8 |
部首:纟 |
终字是什么意思:终:末了,完了,结束,跟"始"相对;毕竟,到底;尽,全,从开始到末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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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字详解:〔古文〕????????夊【廣韻】職戎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之戎切,?音螽。【說文】絿絲也。 又【玉篇】極也,窮也。【集韻】一曰盡也。【易·繫辭】《易》之爲書也,原始要終。【書·仲虺之誥】愼厥終,惟其始。【詩·大雅】高朗令終。 又【禮·檀弓】君子曰終,小人曰死。 又【左傳·文元年】先王之正,時也。履端于始,舉正于中,歸餘于終。【疏】歸其餘,分置于終末。言於終末乃置閏也。 又【左傳·襄九年】十二年矣,是謂一終,一星終也。 又【爾雅·釋天】月在壬曰終。 又【前漢·?法志】地方一里爲井,井十爲通,通十爲成,成方十里,成十爲終。 又姓。【左傳·定四年】殷民七族,有終葵氏。【史記·秦本紀】秦之先爲嬴姓,其後分封,以國爲姓,有終黎氏。【前漢·終軍傳】終軍,字子雲,濟南人也。 又【韻補】叶諸仍切。【周易·坤·文言】以終叶成。 又【韻補】叶諸良切。【陳琳·迷迭香賦】竭歡慶於夙夜兮,雖幽翳而彌彰。事罔隆而不殺兮,亦無始而不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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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柳永的《定风波·自春来》:暖酥消、腻云亸,终日厌厌倦梳裹 |
读音:chānɡ |
繁体:昌 |
笔画:8 |
部首:日 |
昌字是什么意思:昌本义是善,正当,指正当的言论。还有兴盛繁荣之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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昌字详解:【廣韻】尺良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蚩良切【正韻】齒良切,?音倡。【說文】美言也。【爾雅·釋詁】昌,當也。【書·大禹謨】禹拜昌言曰。【傳】昌,當也。 又【博雅】盛也。【書·仲虺之誥】邦乃其昌。【傳】國乃昌盛。 又【詩·鄭風】子之昌兮。【傳】昌,盛壯貌。 又【詩·齊風】猗嗟昌兮。【箋】昌,狡好貌。 又【說文】一曰日光也。詩曰:東方昌矣。○按《詩·齊風·雞鳴》作東方明矣,朝旣昌矣。與《說文》所引不同。 又物也。【莊子·在宥篇】今夫百昌,皆生於土而反於土。【註】司馬云:百昌猶百物也。 又【儀禮·公食大夫禮】昌本。【註】昌,蒲。本,菹也。 又【史記·天官書】斗魁戴匡六星,曰文昌宮。【註】文者,精所聚。昌者,揚天紀,輔拂?居,以成天象。 又【集韻】尺亮切,音唱。倡,或作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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昌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赵壹的《刺世疾邪赋》:捷慑逐物,日富月昌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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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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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