舒诚分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舒
诚
分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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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6月 | 11日 | 16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五月 | 十六日 | 申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壬午 | 辛亥 | 丙申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水火 | 金水 | 火金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舒】舒这个字给人带来了许多美好寓意,包括平静舒适、畅享生活、治愈作用、善解人意、怀抱、顺畅顺利。用舒作为名字,可以向人们传达这些积极、正面的精神内涵。
【诚】诚是一个象征真诚、忠诚和高尚品德的汉字。在起名时,诚可以传达良好的价值观和美好的品格,让人产生信任和好感。
【分】分这个字寓意丰富,包括各个方面的正面意义,体现了拼搏奋进、积极向上、正直诚信、明辨是非、团结一致等美好品质,是一个非常好的起名字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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舒 | 舒 | 12 | 金 |
诚 | 誠 | 8 | 金 |
分 | 分 | 4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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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3】 | 【26】 | 【18】 | 【5】 | 【30】 |
【火】 | 【土】 | 【金】 | 【土】 | 【水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
(春日牡丹)才艺多能,智谋奇略,忍柔当事,鸣奏大功。 (大吉)
(铁镜重磨)权威显达,博得名利,且养柔德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变怪) 变怪之谜,英雄豪杰,波澜重叠,而奏大功。 (半吉)
(五行之数)五行俱权,循环相生,圆通畅达,福祉无穷。 (大吉)
得父母余德,或长辈的引进而成功发展,惟因具有消极倾向,易生心身过劳、病患。 (凶)
读音:shū |
繁体:舒 |
笔画:12 |
部首:舌 |
舒字是什么意思:舒:舒字代表着伸展、舒展、展开、从容、缓慢的意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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舒字详解:【廣韻】商魚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商居切,?音書。【說文】伸也。【博雅】舒,展也。【揚子·方言】舒,勃展也。東齊之閒凡展物謂之舒勃。 又【廣韻】緩也,遲也,徐也。【爾雅·釋詁】舒,敘也。【詩·大雅】王舒保作。【傳】舒,徐也。【釋文】舒,序也。【禮·玉藻】君子之容舒遲。【疏】舒遲,閒雅也。【淮南子·原道訓】柔弱以靜,舒安以定。【註】舒,詳也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緒也。【註】又爲端緒。 又【韻會】散也,開也。 又國名。【詩·魯頌】荆舒是懲。【疏】舒,楚之與國。【春秋·僖三年】徐人取舒。【註】舒國,今廬江舒縣。【韻會】唐置舒州,宋改安慶府。又【左傳·襄二十三年】明日將復戰,期于壽舒。【註】壽舒,莒地。 又姓。唐舒元興。 又鼎名。【左傳·定六年】文之舒鼎,成之昭兆,定之鞶鑑。【疏】舒鼎,鼎名。 又【博雅】月御謂之望舒。【抱朴子·喻蔽卷】羲和昇光以啟旦,望舒曜景以灼夜。 又【禮·內則】舒鴈翠,鵠鴞胖,舒鳧翠。【註】舒鴈,鵝也。舒鳧,鶩也。 又【韻會】通作荼。【史記·建元以來侯表】荆荼是徵。【註】荼,音舒。又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弓人斵目必荼。【註】荼,讀爲舒。古文舒荼假借字。 又【五音集韻】羊茹切。與豫同。【晉書·地理志】豫,飾也。言稟中和之氣,性理安舒。舒讀作豫。 又【韻補】叶商支切,音詩。【越采葛婦歌】增封益地賜羽奇,几杖茵蓐諸侯儀。羣臣拜舞天顏舒,我王何憂不能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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舒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张籍的《征妇怨》:妇人依倚子与夫,同居贫贱心亦舒 |
读音:chénɡ |
繁体:誠 |
笔画:8 |
部首:讠 |
诚字是什么意思:诚指真实、确实、诚实、真诚、实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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诚字详解:【唐韻】氏征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時征切,?音成。【說文】信也。【廣雅】敬也。【增韻】純也,無僞也,眞實也。【易·乾卦】閑邪存其誠。【疏】言防閑邪惡,當自存其誠實也。【書·太甲】鬼神無常享,享于克誠。【傳】言鬼神不係一人,能誠信者則享其祀。【眞德秀曰】唐虞時未有誠字,《舜典》允塞卽誠之義。至伊尹告太甲始見誠字。【禮·樂記】著誠去僞,禮之經也。【中庸】誠者,天之道也。誠之者,人之道也。【註】誠者,眞實無妄之謂。 又【玉篇】審也。【禮·經解】故衡誠縣,不可欺以輕重。【註】誠,猶審也。或作成。 又郡名。【唐書·地理志】悉州歸誠郡。 又州名。【唐書·地理志】嶺南道有思誠州。 又叶?羊切,音嘗。【韓愈·歐陽生哀辭】哭泣無益兮,抑哀自彊。推生知死兮,以慰孝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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诚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班固的《幽通赋》: 魂茕茕与神交兮,精诚发于宵寐 |
读音:fēn |
繁体:分 |
笔画:4 |
部首:刀 |
分字是什么意思:分:区划而成的部分;辨别;甘愿、满意;意料、料想等含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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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字详解:【唐韻】府文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方文切,?音餴。【說文】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【易·繫辭】物以羣分。又【增韻】裂也,判也。又【廣韻】賦也,施也。【增韻】與也。又【玉篇】隔也。又【前漢·律歷志】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【公羊傳·莊二年】師喪分焉。【荀子·仲尼篇】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【左傳·哀元年】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【荀子·儒效篇】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【淮南子·繆稱訓】禍之生也分分。【註】猶紛紛。又【周禮·天官】以待國之匪頒。【註】匪讀爲分。又【唐韻】扶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符問切,?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【禮·禮運】禮達而分定。又均也,分劑也。【禮·曲禮】分毋求多。又分位也。【漢諸葛亮出師表】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又【集韻】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【左傳·僖元年】救患分災。又【正韻】府吻切,音粉。【爾雅·釋器】律謂之分。【註】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又【韻補】叶膚容切,音丰。【曹植·七啓】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【班固·西都賦】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?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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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岑参的《寄左省杜拾遗》:联步趋丹陛,分曹限紫微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