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致果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计
致
果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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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5月 | 31日 | 21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五月 | 初五日 | 亥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辛巳 | 庚子 | 丁亥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金火 | 金水 | 火水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计】计这个字意味着精打细算、计划目标、思量周密、才智过人、财源广进、事业有成,可以用于起名代表一个人智慧、成功和成就。
【致】致这个字寓意着孩子会成为一个有志向、有追求、会表达、努力前进的人。
【果】果这个字寓意丰富,意味着成熟、美好、坚固和努力,适合用于起名表达对未来的美好期望以及对人生不屈不挠的追求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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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 | 計 | 4 | 水 |
致 | 緻 | 10 | 火 |
果 | 果 | 8 | 木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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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0】 | 【18】 | 【17】 | 【9】 | 【26】 |
【水】 | 【金】 | 【金】 | 【水】 | 【土】 |
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平】 |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(铁镜重磨)权威显达,博得名利,且养柔德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大成之数)大成之数,蕴涵凶险,或成或败,难以把握。 (凶)
成功运佳,得以发展,惟有固执倾向,易生不和争论,招致非难。 (平)
读音:jì |
繁体:計 |
笔画:4 |
部首:讠 |
计字是什么意思:计一般指计算,总计,后引申为策略,谋略,谋划,如持久之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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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字详解:【唐韻】古詣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吉詣切,?音繼。【說文】會也,算也。从言从十。徐曰:十者,物成數。會意。【左傳·昭三十二年】士彌牟營成周,計丈數。【禮·內則】十年,出就外傅,居宿于外,學書計。【註】書謂六書,計謂九數。【周禮·天官】小宰以六計弊羣吏之治。【註】弊,斷也。【疏】六計,謂善、能、敬、正、法、辨,皆以廉爲本,計其功過多少而聽斷之也。又【司會註】司會,主天下之大計。【疏】日計曰成,月計曰要,歲計曰會。【史記·平準書】桑弘羊以計算用事。 又【玉篇】謀也。【廣韻】籌策也。【史記·項羽紀】項梁召諸別將會薛計事。又【淮隂侯傳】計者,事之機也。 又計簿。【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】臧會逸奔郈,魴假使爲賈正焉,計于季氏。【註】送計簿于季氏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受計于甘泉宮。【註】受郡國所上計簿,若今之諸州計帳也。 又計偕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元光五年,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,習先聖之術者,縣次續食,令與計偕。【註】令所徵之人與上計者俱來也。 又官名。【史記·張丞相傳】張蒼遷爲計相。【師古註】專主計籍。【唐書·百官志】司計、典計、掌計各二人,給衣服、飮食、薪炭。 又神名。【山海經】東百三十里曰光山,神計蒙處之,其狀人身龍首,恆遊於漳淵,出入必有飄風暴雨。 又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琅邪郡有計斤縣。【師古曰】卽左傳所謂介根也。 又州名。【唐書·地理志】劍南道有計州。 又姓。越有計然,後漢有計子勳。 又【集韻】吉屑切,音結。畫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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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柳永的《忆帝京·薄衾小枕凉天气》:也拟待、却回征辔;又争奈、已成行计 |
读音:zhì |
繁体:緻 |
笔画:10 |
部首:至 |
致字是什么意思:致一般指表达,奉献,如表达诚挚的情意,专心致志,情趣等意;也指致精,小巧,精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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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字详解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?陟利切,音躓。【說文】送詣也。【春秋·成九年】夏,季孫行父如宋致女。【註】女嫁三月,又使大夫隨加聘問,謂之致女。【禮·曲禮】獻田宅者操書致。【註】詳書其多寡之數,致之于人也。 又招致也。【楊升庵外集】致有取意。【易·繫辭】備物致用。【疏】謂備天下之物,招致天下所用。【周禮·地官·遂人】凡治野,以下劑致甿。【註】致,猶會也。民雖受上田中田下田,及會之。以下劑爲率。 又納也。【禮·曲禮】大夫七十而致事。【註】致其所掌之事於君,而告老。【疏】不云置,而云致者,置是廢絕,致是與人,明朝廷必有賢代己也。 又傳致也。【詩·小雅】工祝致告。【箋】祝於是致孝孫之意,告尸以利成。 又極也。【書·盤庚】凡爾衆,其惟致告。【傳】致我誠,告汝衆。【禮·禮器】有放而不致也。【疏】致,極也。 又【禮·樂記】致樂以治心。【註】致,猶㴱審也。 又委也。【易·困卦】君子以致命遂志。【論語】事君能致其身。【朱註】致,猶委也。 又誠也。【老子·道德經】其致之。【註】致,誠也。 又挑戰曰致師。【左傳·宣十二年】楚許伯御樂伯,攝叔爲右,以致晉師。【疏】致師,致其必戰之志。 又態也。【水經注】茂竹便媚,致可翫也。【六帖】崔遠風致整峻。【王縉詩】自然成高致。 又至也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卜】掌三夢之灋。一曰致夢。【疏】訓致爲至,夢之所至也。 又制也。【管子·白心篇】以致爲儀。【註】致者,所以節制其事,故爲儀。 又【易·繫辭】一致而百慮。【疏】所致雖一,慮必有百,言慮雖百種,必歸於一致也。 又就也。【老子·道德經】故致數車無車。【註】致,就也。言人就車數之,爲輻,爲輪,爲轂,爲衡,爲轝,無有各爲車者。 又【詩·大雅】是致是附。【傳】致,致其社稷羣神。【疏】致者,運轉之詞。 又密也。【禮·禮器】德產之致也精微。【註】致,致密也。【前漢·嚴延年傳】文致不可得反。【註】言其文案整齊。 又與緻通。【禮·月令】孟冬,命工師效功,陳祭器,按度程,必功致爲上。【註】謂功力密緻也。緻至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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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曾巩的《墨池记》:羲之尝慕张芝,临池学书,池水尽黑,此为其故迹,岂信然邪? 方羲之之不可强以仕,而尝极东方,出沧海,以娱其意于山水之间;岂其徜徉肆恣,而又尝自休于此邪?羲之之书晚乃善,则其所能,盖亦以精力自致者,非天成也 |
读音:ɡuǒ |
繁体:果 |
笔画:8 |
部首:木 |
果字是什么意思:果1、果敢,果断,如果敢正直;2、果子,果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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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古火切,音裹。【說文】木實也。从木,象果形在木之上。【易·說卦】乾爲天,爲木果。【註】果實著木,有似星之著天也。【周禮·地官】甸師共野果蓏之屬。【應劭曰】木曰果,草曰蓏。【張晏曰】有核曰果,無核曰蓏。又勝也,尅也。【左傳·宣二年】殺敵爲果,致果爲毅。 又決也。【禮·內則】將爲善思,貽父母令名必果。 又驗也。【宋書·后妃傳】今果然矣。 又釋氏因果。【隋書·經籍志】釋迦敎化弟子多有正果者。 又果然,獸名。【宋國史補】揚州取一果然,數十果然可得。 又【爾雅·釋蟲】果蠃,蒲盧。【疏】細腰蠭也。 又與惈通。【左思·吳都賦】風俗以韰果爲嫿。【方言】惈,勇也,古字通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苦果切。音顆。果然。飽貌。【莊子·逍遙遊】三餐而反,腹猶果然。 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同婐。女侍也。【孟子】二女果。 又通裸。【廣韻】赤體也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與祼通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】大賔客則攝而載果。【小宗伯】辨六彝之名物,以待果將。 又魯火切,音臝。【周禮·春官·宗伯】龜人掌六龜之屬,東龜曰果屬。字从田从木,今趨便作果,俗作菓,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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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字来源解释:出自南北朝鲍照的《门有车马客行》:捷步往相讯,果得旧邻里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