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采银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计
采
银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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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6月 | 27日 | 21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六月 | 初三日 | 亥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壬午 | 丁卯 | 辛亥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水火 | 火木 | 金水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计】计这个字意味着精打细算、计划目标、思量周密、才智过人、财源广进、事业有成,可以用于起名代表一个人智慧、成功和成就。
【采】采这个字寓意多样,既有追求美好与充满希望的愿景,也有学术探寻的精神和情感的表达,代表着进取和开放的心态,寓意积极向上的生活和事业追求。
【银】银字具有闪亮、珍贵、纯净、光明、成长和财富等美好寓意,是一个适合用于起名字的字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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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 | 計 | 4 | 水 |
采 | 採 | 8 | 火 |
银 | 銀 | 11 | 金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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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0】 | 【16】 | 【21】 | 【15】 | 【30】 |
【水】 | 【土】 | 【木】 | 【土】 | 【水】 |
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(明月中天)光风霁月,万物确立,官运亨通,大搏名利。女性不宜此数。 (大吉)
(厚重) 厚德载物,安富尊荣,财官双美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福寿) 福寿圆满,富贵荣誉,涵养雅量,德高望重。 (大吉)
成功运被压抑,困难障碍殊多,境遇不安,易患胃病、肺病,易陷于破乱。 (凶)
读音:jì |
繁体:計 |
笔画:4 |
部首:讠 |
计字是什么意思:计一般指计算,总计,后引申为策略,谋略,谋划,如持久之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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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字详解:【唐韻】古詣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吉詣切,?音繼。【說文】會也,算也。从言从十。徐曰:十者,物成數。會意。【左傳·昭三十二年】士彌牟營成周,計丈數。【禮·內則】十年,出就外傅,居宿于外,學書計。【註】書謂六書,計謂九數。【周禮·天官】小宰以六計弊羣吏之治。【註】弊,斷也。【疏】六計,謂善、能、敬、正、法、辨,皆以廉爲本,計其功過多少而聽斷之也。又【司會註】司會,主天下之大計。【疏】日計曰成,月計曰要,歲計曰會。【史記·平準書】桑弘羊以計算用事。 又【玉篇】謀也。【廣韻】籌策也。【史記·項羽紀】項梁召諸別將會薛計事。又【淮隂侯傳】計者,事之機也。 又計簿。【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】臧會逸奔郈,魴假使爲賈正焉,計于季氏。【註】送計簿于季氏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受計于甘泉宮。【註】受郡國所上計簿,若今之諸州計帳也。 又計偕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元光五年,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,習先聖之術者,縣次續食,令與計偕。【註】令所徵之人與上計者俱來也。 又官名。【史記·張丞相傳】張蒼遷爲計相。【師古註】專主計籍。【唐書·百官志】司計、典計、掌計各二人,給衣服、飮食、薪炭。 又神名。【山海經】東百三十里曰光山,神計蒙處之,其狀人身龍首,恆遊於漳淵,出入必有飄風暴雨。 又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琅邪郡有計斤縣。【師古曰】卽左傳所謂介根也。 又州名。【唐書·地理志】劍南道有計州。 又姓。越有計然,後漢有計子勳。 又【集韻】吉屑切,音結。畫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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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柳永的《忆帝京·薄衾小枕凉天气》:也拟待、却回征辔;又争奈、已成行计 |
读音:cǎi |
繁体:採 |
笔画:8 |
部首:采 |
采字是什么意思:采指对别人征求意见时的谦辞,采纳,接受;也指风采,神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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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字详解:【唐韻】倉宰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此宰切,?音採。【說文】捋取也。【詩·周南】采采卷耳。【朱註】采采,非一采也。 又擇也。【禮·昏義】昏禮: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納徵、請期。【釋文】采,擇也。【疏】納采者,謂采擇之禮。【史記·秦始皇紀】采上古帝位號,號曰皇帝。【班固·西都賦】奚斯魯頌,同見采於孔氏。 又采色。【書·益稷】以五采彰施于五色。【史記·項羽紀】吾令人望其氣,皆爲龍虎,成五采,此天子氣也。 又物采。【左傳·隱五年】取材以章物,采謂之物。【疏】取鳥獸之材以章明物色,采飾謂之爲物。【文六年】分之采物。【疏】采物,謂采章物也。 又【魯語】天子大采朝日,少采夕月。【註】大采,袞職也。少采,黼衣也。 又【左思·蜀都賦】符采彪炳。【註】符采,玉橫文也。 又事也。【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】使獲燿日月之末光絕炎,以展采錯事。【註】采,官也。展其官職,設厝其事業者也。 又官也。【書·堯典】帝曰:疇咨若予采。【傳】采,事也。馬云:官也。【禮·明堂位】九采之國。【疏】各掌當州諸侯之事。 又采地。【禮·禮運】大夫有采,以處其子孫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大夫韓武子食采於韓原。 又飾也。【前漢·嚴助傳】樂失而淫,禮失而采。【註】如淳曰:采,飾也。師古曰:采者,文過其實。 又墓地。【揚子·方言】冢,秦晉之閒謂之墳,或謂之采。【註】古者卿大夫有采地,死葬之,因名。 又風采。【前漢·霍光金日磾傳】政自己出,天下想聞其風采。【左思·魏都賦】極風采之異觀。 又【詩·秦風】蒹葭采采。【傳】采采,猶萋萋,盛也。 又【詩·曹風】蜉蝣之翼,采采衣服。【傳】采采,衆多也。【朱註】采采,華飾也。【謝靈運·緩歌行】采采彤雲浮。 又幣也。【史記·周本紀】召公奭贊采。【註】正義曰:采,幣也。又詩篇名。【禮·玉藻】趨以《采齊》,行以《肆夏》。 又姓。【風俗通】漢度遼將軍采皓。 又地名。【左傳·僖八年】晉里克帥師,敗狄于采桑。【註】平陽北屈縣西南有采桑津。 又玉名。【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】晁采、琬琰,和氏出焉。【註】晁采,玉名。 又木名。【史記·秦始皇紀】堯舜采椽不刮。【註】索隱曰:采,木名。卽今之櫟木也。 又草名。【博雅】采,䆃采也。 又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倉代切,音菜。臣食邑。【周禮·天官·八則註】公卿大夫采邑。音菜。【孟子·元士受地視子男註】所受采地之制。音菜。【前漢·食貨志註】采,官也。因官食地,故曰采地。 又與菜同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胥】春入學,舍采合舞。【註】舍采,謂舞者皆持芬香之采。鄭康成曰:舍卽釋也,采讀爲菜。始入學,必舍菜,禮先師也。菜,蘋、蘩之屬。 又【五音集韻】子苟切,音走。採取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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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韦应物的《长安遇冯著》:问客何为来,采山因买斧 |
读音:yín |
繁体:銀 |
笔画:11 |
部首:钅 |
银字详解:【唐韻】語巾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魚巾切,?音誾。【說文】白金也。【爾雅·釋器】白金謂之銀。【前漢·食貨志】朱提銀,重八兩,爲一流,直一千五百八十,它銀一流直千。【註】朱提,縣名,出善銀。 又黃銀。【山海經·臯塗之山註】黃銀出蜀中,與金無異,但上石則色白。又【唐書·房?齡傳】賜?齡黃銀帶。 又【寶藏論】銀有十七種,天生牙出銀坑內石縫中,狀如亂絲,色紅者上,入火紫白,如草根者次之。銜黑石者最奇,生樂平鄱陽產鉛之山,一名龍牙,一名龍鬚。生銀出石?中,成片塊,大小不定,狀如硬錫。母砂銀生五溪丹砂穴中,色理赤光。黑鉛銀得子母之氣。此四種爲眞銀。有水銀、銀草、砂銀、曾靑銀、石綠銀、雄黃銀、雌黃銀、硫黃銀、膽礬銀、靈草銀,皆是以藥制成者。丹陽銀、銅銀、鐵銀、白錫銀,皆以藥點化者,皆假銀也。外國四種,新羅銀、波斯銀、林邑銀、雲南銀,?精好。 又水銀。【前漢·劉向傳】水銀爲江海。【桂海虞衡志】邕州丹砂盛處,椎鑿有水銀自然流出。 又烏銀。【本草綱目】?藏器曰:今人用硫黃熏銀,再宿瀉之,則色黑。工人用爲器,養生家以器煑藥,可辟惡。 又姓。【正字通】漢銀木。明正德雞澤知縣銀鏡。 又地名。【公羊傳·昭十一年】會于屈銀。【左傳】【穀梁】作厥憖。 又【集韻】州名。陝西白狄地,北周立銀州。 又【字彙】上聲。【黃香·九宮賦】眄旭歷而銳銀。【註】猶鑽硏。 又【同文鐸】與垠同。【荀子·成相篇】守其銀。 又【字彙補】廉鍔也。【大戴禮】銀手如斷,是卜商之行也。 又【韻補】叶音沿。【楊方·合歡詩】修途曲且險,秋艸生兩邊。黃華如沓金,白華如散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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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刘辰翁的《西江月·新秋写兴》:阅尽银河风浪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