迟冠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迟
冠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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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6月 | 7日 | 1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五月 | 十二日 | 丑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壬午 | 丁未 | 辛丑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水火 | 火土 | 金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迟】迟这个字寓意着耐心和恒心,长寿和稳健,尊敬和颂扬,承受挫折和坚持信念,思考和冥想,谨慎和小心,可以为起名提供多种美好的象征含义。
【冠】冠这个字具有多重寓意,代表着尊贵、珍稀、卓越、权威、荣誉和进取等美好品质,适合用于起名时表现出人的特质和追求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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迟 | 遲 | 7 | 金 |
冠 | 冠 | 9 | 木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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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9】 | 【27】 | 【18】 | 【10】 | 【36】 |
【水】 | 【金】 | 【金】 | 【水】 | 【土】 |
【凶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平】 |
(多难) 风云蔽日,辛苦重来,虽有智谋,万事挫折。 (凶)
(铁镜重磨)权威显达,博得名利,且养柔德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增长) 欲望无止,自我强烈,多受毁谤,尚可成功。 (半吉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成功运佳,得以发展,惟有固执倾向,易生不和争论,招致非难。 (平)
读音:chí |
繁体:遲 |
笔画:7 |
部首:辶 |
迟字是什么意思:迟本义指慢慢走。后引申为迟疑、犹豫、晚、早、长久等含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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迟字详解:〔古文〕邌【唐韻】直尼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尼切【正韻】?知切,?音墀。【說文】徐行也。【廣韻】久也,緩也。【詩·衞風】行道遲遲。【禮·玉藻】君子之容舒遲。又【孔子閒居】無體之禮,威儀遲遲。【註】緩而不迫也。 又委遲,迴遠貌。【詩·小雅】周道倭遲。 又【韻會】棲遲,息也。【詩·?風】可以棲遲。 又姓。【書·盤庚】遲任有言。【註】古賢人。又尉遲,複姓。 又【廣韻】【韻會】直利切【集韻】直吏切【正韻】直意切,?音稚。【廣韻】待也。【後漢·章帝紀】朕思遲直士,側席異聞。又【趙壹傳】實望昭其懸遲。【註】懸心遲仰之。 又遲明卽黎明。【前漢·高帝紀】遲明,圍宛城三匝。【註】遲,未也。天未明之頃也。【衞靑傳】遲明行二百餘里。【註】遲,待也。待天欲明也。 又【正韻】欲速而以彼爲緩曰遲,使彼徐行以待亦曰遲。【荀子·修身篇】遲彼止而待我。 又乃也。【史記·春申君傳】遲令韓、魏歸帝重于齊。【註】遲,猶値。値,猶乃也。 【韻會】遅遟??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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迟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贺铸的《菩萨蛮·彩舟载得离愁动》:波渺夕阳迟,销魂不自持 |
读音:ɡuàn |
繁体:冠 |
笔画:9 |
部首:冖 |
冠字是什么意思:冠帽子;超出众人,居第一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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冠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古丸切【正韻】沽歡切,?音官。【說文】絭也,所以絭髮。从冖,元。冠有法制,故从寸。【徐曰】取其在首,故从元。古亦謂冠爲元服。【白虎通】冠者,卷也。卷持其髮也。【釋名】冠,貫也,所以貫韜髮也。【後漢·輿服志】上古穴居野處,衣毛冒皮。後世聖人見鳥獸有冠角?胡,遂制冠冕纓緌。又姓。【風俗通】古者鶡冠子之後。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古玩切,官去聲。【禮·曲禮】二十曰弱冠。【冠儀】冠者,禮之始也。故聖王重冠。【白虎通】男子幼,娶必冠。【韻會】男子二十加冠曰冠。又爲衆之首曰冠。【前漢·魏相丙吉傳贊】高祖開基,蕭曹爲冠。【史記·灌夫傳】夫名冠三軍。又姓。【韻會】列仙傳有仙人冠先。又叶俱倫切,音麇。【張紘枕箴】瓌材允麗,惟淑惟珍。安安文枕,式彼弁冠。又【韻補】叶居員切,眷平聲。【劉歆·孟母贊】子學不進,斷機示焉。子遂成德,爲當世冠。又叶扃縣切,音睊。【蘇轍·燕山詩】丹子號無策,亦數游俠冠。玉帛非足云:女子罹蹈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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冠字来源解释:出自明代袁宏道的《虎丘记》:衣冠士女,下迨蔀屋,莫不靓妆丽服,重茵累席,置酒交衢间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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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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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