邢校争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邢
校
争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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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6月 | 11日 | 18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五月 | 十六日 | 酉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壬午 | 辛亥 | 丁酉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水火 | 金水 | 火金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邢】邢这个字具有平稳、出众、清雅、承载、应运和团结等多重美好寓意,可以用于命名中表现出不同的性格特征。
【校】“校”这个字具有教育、精确、整治、挑选、审核、改正的寓意,适合给有着不同追求和需求的人起名,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目标。
【争】争这个字代表着追求进步、拼搏奋斗,是助力成功和成就的表现,同时也是不屈服于逆境、争取自由的象征。用于起名时,可以表达积极向上、勇于拼搏的美好寓意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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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 | 邢 | 6 | 金 |
校 | 校 | 10 | 木 |
争 | 爭 | 6 | 火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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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2】 | 【21】 | 【18】 | 【9】 | 【29】 |
【木】 | 【木】 | 【金】 | 【水】 | 【水】 |
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掘井无泉)无理之数,发展薄弱,虽生不足,难酬志向。 (凶)
(铁镜重磨)权威显达,博得名利,且养柔德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明月中天)光风霁月,万物确立,官运亨通,大搏名利。女性不宜此数。 (大吉)
(大成之数)大成之数,蕴涵凶险,或成或败,难以把握。 (凶)
虽有成功运,多受环境或他人所迫害,有变动转移,难得平安,受部下的损害劳烦,易生脑部或胸部疾患。 (凶)
读音:xínɡ |
繁体:邢 |
笔画:6 |
部首:阝 |
邢字是什么意思:邢姓。古国名。邢字通“井”,古邢台百泉竟流,故称井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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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字详解:【唐韻】戸經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乎經切【正韻】奚經切,?音形。【說文】周公子所封國,地近河內懷縣。【左傳·隱五年】鄭人郉人伐翼。【註】郉國,在廣平襄國縣。 又【韻會】州名。春秋郉國,隋置郉州,宋攺郉臺,今因之。 又姓。郉侯,爲衞所滅,因爲氏。 又【集韻】古幸切,音耿。【史記·殷本紀】祖乙遷于郉。【註】郉,音耿。今河東皮氏有耿鄕。【括地志】絳州龍門縣東南十二里耿城,故耿國也。 本作郉。經史通作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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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苏味道所著《单于川对雨二首》伐邢知有属,已见静边尘。 |
读音:xiào |
繁体:校 |
笔画:10 |
部首:木 |
校字是什么意思:校一般指学堂,专业进行教育的机构,引申为团结、严肃、活泼;也指查对,比较,考察,订正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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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字详解:〔古文〕??【唐韻】【正韻】古孝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居效切,?音敎。【說文】木囚也。【徐曰】校者,連木也。【易·噬嗑】屨校滅趾。【疏】謂梏其行,卽械也。 又角也,報也。【論語】犯而不校。 又考校。【禮·學記】比年入學,中年考校。 又比校。【周禮·天官】小宰比官府之具。【註】比校次之。【疏】使知善惡足否也。又檢校。【前漢·食貨志】貫朽而不可校。 又遮木以闌禽獸曰校。【漢成帝紀】大校獵。 又訂書曰校。【前漢·劉向傳】詔向校中五經秘書。 又【小爾雅】戰交曰校。 又【唐韻】【韻會】胡敎切【集韻】後敎切【正韻】胡孝切,?音效。學宮名。夏曰校。校者,敎也,鄕學爲校。【左傳·襄三十一年】鄭人游于鄕校,以論執政。【前漢·平帝紀】郡國曰學,侯國曰校。 又支木爲欄格以養馬曰校。【周禮·夏官·校人之職】六廏成校,校有左右,爲十二閑。 又軍部有闌格者亦曰校。【前漢·百官表】司隷校尉,城門校尉。【?法志】內增七校。【釋名】校,號也。將帥號令之所在也。 又姓。【統譜】唐校傑,天寶中士曹。 又【集韻】吉巧切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古巧切,?音絞。疾也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《弓人》:引之則縱,釋之則不校。 又【集韻】【類篇】?何交切,音肴。枋也。豆中央直者爲校。【禮·祭統】夫人薦豆執校。 又【集韻】下巧切,音骹。几足也。俎几之下橫木爲足者。【禮·士昏禮】主人拂几授校。【註】胡飽切。 又【集韻】丘交切,音敲。義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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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高适的《燕歌行》:校尉羽书飞瀚海,单于猎火照狼山 |
读音:zhēnɡ |
繁体:爭 |
笔画:6 |
部首:刀 |
争字是什么意思:争1、一般指实现,立志,辩论,如只争旦夕;2、指争斗,竞争,较量,如斗丽争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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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字详解:〔古文〕??【唐韻】側莖切【集韻】甾耕切,?音箏。【說文】引也。从?。【徐鉉曰】音曳。?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【廣韻】競也。【書·大禹謨】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 又【玉篇】諫也。 又訟也。【增韻】理也,辨也。【禮·曲禮】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 又姓。【正字通】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 又【集韻】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 又【廣韻】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【孝經·諫諍章】天子有爭臣七人。 【韻會】俗作争,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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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李清照的《如梦令·常记溪亭日暮》:争渡,争渡,惊起一滩鸥鹭 |